1880年代倫敦的萊姆豪斯(Limehouse)地區,黑暗髒亂、濃霧瀰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於此,在這裡發生了一連串駭人的謀殺,受害者皆死狀悽慘。兇手因其殘暴的手法被稱為Golem(戈倫):一種猶太傳說中的怪物。一時之間倫敦市民人人自危,關於兇手的流言也不脛而走。另一方面,音樂劇演員麗茲因被控毒殺親夫而遭逮捕,整個案件謎團重重,受命調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卻漸漸發現兩起案件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乍看之下,《英倫謎殺》(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開膛手傑克的類型電影,但在懸疑氛圍的表面下,所潛藏的卻是女性主義的暗流。麗茲來自暗無天日的社會底層,因受喜劇演員丹利諾(Dan Leno)的影響展開舞台生涯。隨著警探的介入,麗茲與丈夫的過往漸漸被揭開:麗茲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劇作家,第一次見到麗茲時就對她的處境起了同情,進而不由自主地關心她。這種情感是上對下的,相當古老的「陷入困境的少女」(damsel in distress)傳統。然而麗茲等待的並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機會。她將希望寄託於丈夫的劇作〈悲慘交點〉,以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為自己贏得榮耀。然而〈悲慘交點〉在首映之日便徹底失敗,之後丈夫更強迫她中斷演員生涯,種種壓迫讓麗茲活在悲慘之中。
警探漸漸對麗茲起了同情,同時認為自己有義務為她洗刷冤屈,然而這種同情何其虛假。劇中警探與麗茲丈夫的名字都叫約翰,似乎正暗示了兩個男性角色的共通點:試圖扮演拯救者。電影利用警探的視角達到敘述性詭計,從頭到尾,一切推理都是為了營救麗茲而展開,但麗茲並非他們所想像的受害者。她對於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當程度的主控權。在〈悲慘交點〉中,她扮演壓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諾扮演的卻是被壓迫的女性,性別的對倒不只是劇場風尚,更暗示了操控與被操控的複雜關係,當警探一開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時,就注定被這種理所當然的迷思狠狠嘲諷。
這是一個必須從結局說起的故事,因為唯有走到最後的終局,角色真正的樣貌才能呈現在觀眾眼前。驚人真相並非事件的終結,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點。就這點而言,有趣的是,電影中的人物並非全然虛構,Golem案件的四個嫌疑犯中,卡爾‧馬克思(Karl Marx)和喬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實人物,丹利諾也是19世紀末真實存在的喜劇演員。虛實參半的人物設定,模糊了真實與虛構的界線,也呼應了嫌疑犯的曖昧處境,而一再與嫌疑犯合而為一的兇手影像,更讓「兇手」的意義延展,衍生出更多層次的可能。
為什麼是Golem呢?這個猶太傳說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頭組成,必須由人賦予生命,當人們在它的前額貼上「emet」(希伯來文中「真實」之意)時,它便活過來,而當「emet」被改成「met」(死亡)時,它便失去生命。Golem並不擁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無關邪惡或良善。劇中兇手在命案現場留下一段文字:「旁觀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從19世紀末一直到現在,大眾對於諸如開膛手傑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種毫不掩飾的好奇,《英倫謎殺》反過來指控/揶揄了這種好奇──Golem的罪惡並非單單出於兇手之手,推波助瀾的大眾人人都參與其中。
大眾對於謀殺案的關注使得兇手一再犯案,正如無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Golem操控著大眾,大眾更操控著Golem。但這就回到如何獲得名聲與榮耀的問題了──為了永垂不朽,一個人必須做到什麼地步?麗茲對丹利諾說:「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頭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她希望自己的演員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遺忘的插科打諢。丹利諾告訴她:「如果你想讓名字被刻在石頭上,你可以自己拿起鑿子。」麗茲的確自己拿起了鑿子──或說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頭嗎?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選擇掩蓋事實,這對麗茲而言無疑成了最大的嘲諷。
最後丹利諾將麗茲的故事改編成新劇,首映當日,扮演麗茲的女演員因舞台裝置失靈,演到絞刑片段時,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底下觀眾一片譁然,丹利諾立刻衝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員──彷彿一則再明顯不過的隱喻,麗茲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無論這個活下去的麗茲是否是他人再現的想像。最後(想像中的)麗茲站在舞台上,接受觀眾的歡呼,但這歡呼所為何來?是旁人不斷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為自己一刀一刀劃下的罪行?她的確讓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這形象何其空心。雖然看到這一幕還是有點替她開心的,但這種開心也何其虛無。
電影資訊
《英倫謎殺》(The Limehouse Golem)- Juan Carlos Medina,2017[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