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L那年考大學,七月時節,應試場地在燥熱的南方。中午母親陪她午餐,在乏味的小餐館外,她看見了那個跟蹤她三年的人,站在玻璃門外,直勾勾的看著她們母女。他沒有進一步做什麼,就只是看著她。
午飯固然是吃不下了,無論是因為考試的壓力,還是因為那個人從頭到尾站在那裡,並不打算隱藏自己。她並不真的認識這個人,幾乎是突然出現的,為了躲避如此執著的「追求者」(至少警察是這麼說的,「為什麼報案?漂亮女孩子有追求者不好嗎?」),三年來她拜託家人做了各種努力,但是她逃不了。就連考大學的日子都躲不過這個人的糾纏。
為什麼他會知道她的考區在哪裡?為什麼他會知道母親跟她臨時起意決定的用餐地點?究竟他跟蹤了她多久?後來她北上念書,這個狂熱「追求者」依然總是找得到她,永遠不忘記她,無論換多少次電子郵件地址,他的信總會出現在她的信箱裡。在他的信件裡,展示了他的邏輯:我的朋友與他是命中註定的戀人,儘管一時分開,最終總會在一起。
那個人的信件並不暴戾,甚至,充滿了愛──對他自己個人的寬容與愛。他慷慨地拒絕現實告訴他的真相,這個女人不愛他,也永遠不會愛他,於是自己編造了一個更美麗的故事版本,這個版本裡女主角是他,男主角也是他,他跟自己相愛得多麼起勁。
當我閱讀清水潔記者撰寫的真實記錄《被殺了三次的女孩》,第一個想起的就是我的朋友L。她曾經如何受困於來自男性的騷擾,如何不被警察理會。她如何逃了又逃,但這個世界並沒有決心要幫助她。因為她當時是如此年輕又漂亮的女性,「有追求者不好嗎?」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描述日本「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1999年10月26日一名女大學生倒在埼玉縣桶川車站外,被人以匕首刺殺身亡。奇怪的是,警方對此並不關心。媒體則是對死者的衣服、鞋子跟包包樣式更有興趣,比起督促警方追查兇手,日本媒體幾乎一面倒的判斷受害女大學生「喜愛名牌,自做自受」。他們把死者貼標籤為酒家女(她並不是),並且認定她是因為崇拜名牌又不檢點,所以遭到情殺。
媒體的風向是怎麼來的?一開始可能是來自於警方故意釋放片面資訊。畢竟,一個純真又無辜的被害人,會給警方更大的結案壓力。如果讓社會大眾認為「被害人也有錯」,警方的壓力就小一些了。畢竟,日本是刑事偵查起訴後「99.9%」有罪的偉大法治國家嘛!警察幫檢察官蒐集證據的工作可是很重要的哦!
但如此無聊瑣碎的訊息,諸如身上包包多少錢,鞋子是厚底鞋還是不是,為何會讓日本大部分的媒體見獵心喜隨之起舞?說穿了,媒體代表的是主流民意,有觀眾才有媒體,無論你喜不喜歡,桶川殺人案起初的輿論走向意味著1999年日本的主流民意就是認為21歲的年輕女性橫死街頭,哦她身上還揹著名牌包──「肯定是婊子,去死!」婊子自己死了就像是垃圾自己走進垃圾車一樣,讓民眾覺得社會還是安全的,甚至更乾淨了一些。兇手是誰?算了啦不重要。
1999年,泡沫經濟已經崩潰,但「泡沫經濟女孩」(徹夜狂歡、揮金如土)的負面形象卻依然留存在社會大眾的視覺殘像中。受到經濟萎縮影響的社會大眾,想必都很想找誰出來負責,但沒人想檢討自己或者政府或者資本主義──好耶,那就檢討女人好了。
這樁殺人案固然有真正動手的那個人,也有下令動手的那個人,兇手固然有他自認為合理的行凶理由,類似「敢跟我分手的女人就得死」,沒什麼新意。他殺人之前進行了數個月的恐嚇與跟蹤,散播被害人的謠言,威脅被害人要殺死她父母。說真的也沒有什麼讓人意外的地方,讓人意外的是,當被害人終於鼓起勇氣向父母坦承自己遭到前男友脅迫,父母帶著她一同去報警,警方卻不理她。
埼玉分局的面目此時看起來已經跟加害人沒什麼兩樣。更可怕的卻是,埼玉分局不代表它自己。這不只是「幾個懶惰員警吃案、上層跟著包庇」,如果只是這樣的問題,彷彿把派出所每個房間全程錄影錄音就會有救。埼玉分局的警察起初並沒有特別想要為惡,他們只是純粹的展現了社會的意志──前男友威脅要強姦你再殺了你,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自己解決。
為什麼情殺的受害人總是以女性居多?或許有個簡單的答案,就是暴力犯罪的行為者本來就是以男性居多,情殺屬於暴力犯罪的一環,在異性戀佔人口比例較多的前提下,受害者是女性也是理所當然。
但是如果我們再進一步提問,為什麼異性戀男性被女性拒絕時,有些人會選擇殺死對方?這看似沒有解答,但其實答案非常明顯:暴力情殺是一種由全體男性對全體女性執行的「仇恨犯罪」。但因為規模太大,歷史太久,所以我們無法第一時間意識到這類犯罪的本質。
現代我們提到仇恨犯罪,想到的可能是有人衝進同志酒吧開槍掃射、黑人無故被白人圍毆、猶太教堂被放炸彈。但有一種更久遠的仇恨犯罪存在我們生活之中,我們視而不見──對「穿裙子的那群」的貶低、侮辱跟殺戮。
追求女性被拒絕為什麼不調整心情換下一個追求對象就好?女友離去固然傷心難過,但總會遇到下一個人不是嗎?怎麼做都比散播她的裸照、殺死她的寵物、甚至剝奪她的生命來的好,為什麼選擇了東窗事發必定會遭到法律制裁的手段?對這些人來說,「穿裙子的」沒有資格離棄「不穿裙子」的人。換句話說,站著尿尿的人如果遭到蹲著尿尿的人貶低,那麼他的自我價值就會淪為比蹲著尿尿的人還要低。因為自我受到「比較低賤」的族群否定,所以產生了乾脆毀滅對方的心理。
當明顯的情殺案件出現在社會新聞上時,注意一下媒體使用的是什麼形容詞:「莽夫」、「衝動」、「情緒失控」、「苦戀不成」。拿刀捅人的瞬間當然是需要一股衝動才能做到,但是決定殺死對方的心理過程卻顯然不是一時衝動。從內心呼喊著「我好傷心」到「要殺了你」之間本來應該有非常長的一段距離,不應該那麼容易走到決定殺人的那一端,但社會整體對女性的鄙視跟厭憎,以及一體兩面的對男性的期待跟壓迫,加速了這個過程。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根據書裡的說法,第一次是被刀子殺死,第二次是被警方殺死,第三次是被媒體殺死。但其實就我的觀點,她三次都是一樣的死因:被社會殺死,被社會殺死,被社會殺死。讓人欣慰的是,日本始終還是存在著有正義感的調查記者,像是清水潔這樣,不受到事件表面的虛像蒙蔽,願意承擔來自受害者朋友和家人的悲願,鍥而不捨的追查,讓警方面對自己的錯誤,也讓真相水落石出。
當年那個女孩躺在自己的血泊中,距離她第一次在遊戲場偶遇奪走她生命的人,甚至不到十個月。稱這樁兇案為情殺,未免也有些可笑:那真的有可能是什麼了不起的感情嗎?但顯然是相當傷不起的自尊、也是真的惹不起的「站著尿尿的優勢族群」吧。1999年到現在,台灣與日本的社會有所改變了嗎?希望有,但或許真相是──並沒有我們以為的那麼多。
書籍資訊
書名:《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 桶川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遺言
作者:清水潔
王華懋
出版:獨步文化
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