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英,除了是個具有精神疾病這個汙名化身分的個體,同時她的另一個身分是在社會上有更大的污名的,也就是「女性」的身分。所謂的污名從來都不是本質性的,而是根據觀點所形成的,這是社會學家Goffman的分析,每個人都或隱或顯具有著污名化的身分,而重要的是我們如何管控各式各樣的訊息,然而,有些訊息是被動公開的,不像疾病等是可公開的,如同殘障一般,女性的身分也是如外顯所示地成為污名的一系。
長期的壓迫使其人格分裂,她會成為身邊的人,以那些人的語氣說話,甚至金智英成為了她自身的「她」,有說法認為人格的形成是為了保護自我不受破壞,因此將其封存,然而,金智英是否還存在著自我呢?是否超我已經把社會規範內化,而將自我同化為超我,因此自我不復存?故事是以先生將其帶往精神病醫生敘述病史開始,而這病史正是金智英的人生。
家族中的爺爺無養家能力,但也無意願養家,奶奶從沒有怨言,認為不偷腥不打人已經很好,即便只有金智英的父親三子扶養著她,卻認為:「幸好我生了四個兒子,所以才能這樣吃兒子煮的飯、睡兒子燒的炕,真的至少要有四個兒子才行。」雖然,真正照顧她的是吳淑美—金智英的母親。金智英的母親就是典型的「媳婦」,要照顧孩子也要照顧丈夫,甚至連婆婆也要照顧,這是媳婦的價值所在,也是媳婦的行為規範準則。她曾有過自己想要做的事,但順應於家庭,順應於整個社會,自我不再重要,因為這個社會不曾認為女人是個人,既不是人,何來之自我?
1982年出生的金智英,排行第二,上有一個姊姊,母親因為連續生了兩個女兒感到焦慮與愧疚,為了給婆婆交代不得不生個男孩,若第三胎是個女性,就會是醫學上的正當墮胎事由,所以嚴格說起來,金智英的弟弟不是第三個孩子,因為他們兩個之間所相差的五歲間距,中間有個嬰靈。成長過程中,漸漸會發現班長有男生擔任,即便普遍認為女生比較細心,但終究領導職還是男人才適合,女人就是負責打理細節,所以體育股長是男生,學藝股長是女生,適才適性,這種分工的社會就如同是種父權的理想社會。
在學校中對於男女也是差別待遇,我們所說的差別待遇並不是否定一切差別待遇的存在,例如男女廁也是種差別待遇,重要的是形成差別待遇的理據是否「正當」。校內女性衣著不得長裙過膝、臀腿曲線不可顯露,制服內需為圓領無袖白汗衫,款式更不可有顏色或是蕾絲,夏天要是膚色絲襪配白短襪,冬天則是黑絲襪,而且只能穿皮鞋;相對的,男性除了不可改褲管外,內裡可以穿白背心或各色的圓領衫,即便釦子沒扣好也沒關係,鞋子更不是問題。因為,男生要運動,女生不需要運動。尤其在教育上也是親子間無法溝通的「禁忌」,初經來臨有些父親送花,有些家庭切蛋糕慶祝,但在許多家庭中這是無法成為言談內容的,衛生棉不夠牢靠時,金智英的母親只能尷尬地提醒她趕緊更衣,但陰道排出經血難道不就是生理女性的自然現象嗎?然而,這卻被人為地建構成一種羞恥之事,不可說,只能意會,不應言傳。
隨著年紀長大,金智英發現變態之多與世界寬廣等量,補習班自認為被洗好的男學生,一路從公車站跟蹤到下一個車站,唯一能求救的只有另一個陌生人,女性。即便傳訊向父親求救而姍姍來遲,然而卻招來父親的責罵,「為什麼偏要去那麼遠補習班補習、為什麼要跟陌生人說話、為什麼裙子那麼短⋯⋯金智英就是受這樣的教育長大的——女孩子凡事要小心、穿著要保守、行為要檢點,危險的時間、危險的人要自己懂得避免,否則問題是出在不懂得避免的人身上。」如同在校時有校外的暴露狂,被糾錯的事窗台觀望的女學生,女性必須要溫柔端莊,怎可直視此等猥褻之景?縱使這幾位女同學將暴露狂繩之以法,卻被記過與禁止聽課而需懺悔,「女孩子怎麼這麼不知羞恥,把學校臉全丟光了,真是不要臉!」身為女性,到底如何做是對的?怎麼做又是錯的?
除了跟蹤狂,越是長大變態越是多元,公共運輸上的鹹豬手滑過胸臀、磨蹭腿部、背部,長輩莫名搭肩順後頸下滑,眼睛盯著胸前,男老師捏女學生手臂內側、拍屁股、在內衣扣環處滑動,趁檢查名牌摸胸部、掀開裙擺,男同學調戲女學生,並被所有人「詮釋」為是對異性的喜歡不知如何表達。當同樣一件事在不同的人身上被做出,而這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性別身分時,這就形成區別行為對錯的已不再是「行為」,而是「身分」,因此被審判的不再是舉止,而是這個人的性別。
弟弟的奶粉是專屬,只因為他有陰莖,即便曾有些自主性的母親,也隱晦地偏袒兒子,而或許這也不一定是因為母親對於性別的偏好,但也可能因為要喜獲麟兒而具有的「稀缺性」,使得其價值被提升得更高。但在這種結構所形成的差別待遇中,無故所增添於其上的利益,成為他人對其妒恨的基礎,這將是個惡性循環,然而整個社會體制正是這樣樹立兩個性別的敵性。
金智英能根據自己的選擇考上首爾的大學中的人文學科,只因為家庭經濟正好碰上問題而沒人關心,諷刺的是,這裡卻仍還是傳統的「消極自由」觀,僅在權力所不及之處,才是自由之所在。然而這就如同王權一般,僅在君王意志所不欲支配之地方為屬民之自由,但君王仍因君權之神授,而不受侷限。上了大學參加社團交往了男友,分手後也需遭他人以「哎,算了,被人嚼過的口香糖誰還想再吃啊?」如此之評語看待,說出這樣話的人卻還是冠冕堂皇的學長樣貌。每個個體在進入社會的過程稱作「社會化」,這是一個分流的過程,但在系統的前端與後端唯一沒有被「特殊異常化」的就是普遍存在的性別落差:男性總是強勢性別,是主體;女性總是弱勢性別,是客體。
書的內容裡頭提到在韓國的就職女性錄取率、主管職女性比例、薪資落差、產後就職率,女性總劣於男性,然因作為文學看待故而就此實際數據暫且不引,惟參考我國的數據也可知兩國之間相距不遠:2015到2018年間,根據我國行政院主計處性侵害事件加害人統計,男性加害人數是9069人、7120人、6976人、7235人,而女性的加害人數是661人、554人、549人、559人之間,可以看到其中有10倍以上的差距;法務部統計地方檢察署辦理性侵案件統計中的偵查終結起訴人數與裁定確定有罪人數中,男性是2043人與1758人、1950人與1551人、1835人與1491人、1705人與1507人,女性則是23人與21人、15人與6人、13人與10人、19人與8人,有千倍的落差;行政院主計處所提供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在不同的行業中男性都是普遍高於女性,甚至有將近高出40%的經常性薪資。這些就是我們所生活的社會實況。
母親冠上了偉大的名號就不能喊苦,因為母愛就必須使用對胎兒最好但母親或許不那麼舒適的生產方式;面試時考官會以假設性提問若遇到性騷擾該如何反應,視察考生的回答,然而無論是答覆找藉口離開、當場斥責、先檢視自身有無使人誤會之舉止,都可能如同書中的故事一般被拒卻在職場外;新進的職員中只有女性會主動泡咖啡、訂餐、準備餐具,相對的男性卻不會如此自動自發,社會早已將性別的教條予以規訓入個體的自我;應酬時女性就要應付黃色笑話、被吃豆腐,陪席在重要客戶身旁給人調戲;產假、育嬰假成為一種「特權」,但無人正視這些權利所由來正因為在現實中僅有女性擔負了生產的代價,然而即便帶養小孩也會成為被揶揄是花先生錢的拜金女;企業發生偷拍也會以不要起波瀾影響公司為名,更提出當事人有家室妻女不要造成他們的傷害,尤其他們也「只是」傳閱而已沒有偷拍。如此都是金智英的遭遇,整個社會對待女性就如同是個工具,是個生產男丁的器皿,懷孕與性交是如此隱密與親暱之事,卻要被三姑六婆給叨問催促,似乎希冀將男性的精液盡快灑播在培養槽中,或許就連難產也沒人在乎。
「嫁」人是社會對女性的期許,也已成為許多女性對自身的期許,以父權的眼光審視自身與他人,男性凝視(male gaze)並非代表生理上男性的觀點,而是社會上的男性觀點,所以什麼是「美」,什麼是「好女人」,都已經是種文化建構成品:要胸大臀翹、溫柔婉約、不忤逆、人前溫柔床上兇猛,這些都是父權中的理想,卻是人權的反式幻想。所謂的女性主義、女權,其實是人權的延伸,如此而已,因為身而為人,在「人」的準尺上就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
本書是文學,所以是虛構,但金智英是個被歸納後的概念集合,所以當然會有誇張之處,這就是戲劇性,其集所有悲慘於一身,故而當然誇大。但當我們將「金智英」這個概念解構並散發後可以發現到,在現實中的每位女性都有金智英的一些影子,或許是要照顧全家、或許是要被調戲、或許要被性騷擾,甚至在任何一個可能的地方與時點也會出現與「金智英」的觀念符應的現實對象。換言之,「金智英」其實是散發在,世界上每一個女人的處境,在爭取種族平等的時候是以「人權」之名,因為所有人作為人都應該值得尊重與認真對待,但在女性卻要以女權之名,多少是政治性的訴求呼召回應,但著實而論,女權不過是從「人作為主體」為起點,就身而為人就應該不受到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來評判現實的規範而已。畢竟金智英所受到的待遇正是不正義的產物,然而,金智英卻是所有女性的名字,而這正是我們閱讀完所該省思的東西。
書籍資訊
書名:《82年生的金智英》 82년생 김지영
作者:趙南柱(조남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