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奧許維茲,不相信人燒人──《夜:納粹集中營回憶錄》

《夜:納粹集中營回憶錄》中文版書封。 

 

 永遠,我永遠也忘不了這個夜晚,集中營的初夜讓我的一生變成漫漫長夜,並且重重鎖上。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些煙霧。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些小孩的臉龐,他們的身體在靜謐的藍空下變成一縷青煙。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些火焰,它將一輩子蠶食我的信仰。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些寂寥的夜晚,它們讓我永久喪失生存的欲念。

 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些瞬間,它們扼殺我的上帝和我的靈魂,讓我的夢想化成荒漠。

 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些,即使我注定活得跟上帝一樣蒼老,我永遠也忘不了。

 永遠。

 

  所謂集中營,是把人當作牲畜一般管理的地區,在這裡沒有人性也沒有人道,只有畜生的管理技術,這些人要挖掘地洞,這將是他們長眠之處;這些人要不斷地工作,重複無意義的命令,因為他們被當作能被制約的動物;這裡沒有朋友、家人,只有每個人的編號;生存成為唯一的考量,食物在前就連父親都能毆打。

 

  猶太人的作者埃利.維瑟爾(Elie Wiesel) 是羅馬尼亞錫蓋特人,在二戰接近尾聲的四〇年代初時這裡的居民並不覺得納粹有傳聞中那麼可怕,這是個影像不普及的年代,而對比我們生存的現狀中,世界是被媒體中充斥的影像所建構而成,不難理解危機感並不那麼迫切。然而,到村中的教堂執事莫舍被納粹帶走九死一生回來只為了警告村民說:「猶太人,聽我說!這是我對你們所做的唯一請求,我不要錢也不要憐憫,我只要你們聽我說!」但沒有人願意,執事被當成瘋子。於是納粹來了。

 

  這裡的猶太人天真到還認為德軍彬彬有禮,有著親切的微笑,於是納粹的殘忍被懷疑到底所從何來?直到復活節的尾聲,突然猶太社區領袖被逮補,命令被宣布:連續三天禁止離開住家、否則處死;禁止私藏黃金等貴重物品必須繳交,否則處死;猶太人必需繡上黃五星;不得進入餐廳、搭火車、猶太教堂,以及宵禁。

 

作者 Elie Wiesel 說這張照片裡躲在後面的人是他。

 

  猶太人被分門別類,大社區、小社區,集中管理,先後離開但什麼都不能帶走,隨著這趟死亡之旅,所謂的「財產」也返璞歸真到留著家中、他人家中、庭院、監牢,直到死亡,一塊金幣都帶不走。在前往集中營的火車上,交雜著每個人的氣味,也有年輕人開始教合,似乎擺脫了社會的禮俗。有位沙施德太太已經中年,與丈夫及其他孩子(除了十歲小兒子在身邊)交錯搭車而挫折後,整路開始吼叫,「火!我看到火!我看到火!」直到被車廂的其他乘客強迫坐下、毆打、綑綁、堵住嘴巴。但當火車抵達波克瑙時,矗立在眼前的是冒火的煙囪。這是焚燒猶太人—無論生死—的處所。她是先知。

 

  不知道奧許維茲,不相信人燒人,走向火坑,剩下越來越少的距離,溫度越來越高,剩下兩步時命令左轉,才逃離死亡。也非逃離,只是還沒被命令去死。更不可能知道布納,而這些都是許多人生命終結之地。在這裡語詞的意義被填充,尤其是火焰與煙囪,因為這裡不具有優血的敗類將被焚燒,不是人也不像人,而如同牲畜。當父親被一個吉普賽人毆打,作者紋風不動,當父親被囚監用鐵棒毆打,他憤怒的對象卻是父親,想著為何不避開囚監的怒火?這種不應該如此卻如此的罪惡感,極為強烈是可以想像的,但在這裡光是活命都十分艱難了,還有道德存在嗎?就連父親死前呼喊著的他的名字,他也不敢回應,甚至因為父親的死亡而感到如釋重負,但這難道不讓人折磨嗎,當我們都還保有人的尊嚴與期許,而這需要多猛烈的撕扯才能把人的倫理觀給破毀?

 

  當囚犯處死時,其餘囚犯必須觀刑,但心裡想的卻是典禮是否即將結束,因為肚子已經餓了。

 

  「脫帽!」

  「戴帽!」

 

  接著全員走到死刑犯面前看著沒有靈魂的眼睛以及吐出的舌頭。

 

  有次是荷蘭監工的助理,是個有著天使臉孔的男孩,因監工被認定為叛變起出大量武器時,男孩也被宣判死刑,與其餘兩個男人一起。

 

  「脫帽!」

  「戴帽!」

 

  當旁邊的兩個男人已經死亡,男孩卻因為年紀尚小體重不夠,還在繩子上殘活,在生死之間徘徊、痛苦著,有人問:「天啊,上帝到底在哪?」作者心裡的回答是:「祂在哪裡?就在這裡,吊在這個絞架上……。」

 

美軍解放布痕瓦爾德集中營。圖:Picture Alliance / AP Images / Byron H. Rollins。

 

  原先作者是個虔誠的信徒,他想要跟執事學習卡巴拉,但在這集中營,摧毀人的信仰,神確確實實地被人類之手給殺害,唯權力成為王座的統治者。

 

  「上帝,祢到底是誰?」

 

  「與這群來到祢面前吶喊信仰、憤怒、不平的苦難人民相較,你到底是誰?面對這些懦弱,面對這些腐朽,面對這些不幸,萬物之主的偉大億為了什麼?為何還要折磨我們可憐人受創的心靈與殘破的軀體?」

 

  神蹟不再被相信,有些人或許仍然相信這些是上帝的磨練,因為這是他賦予這些事情意義的方式,畢竟意義是生命所必須的,而當我們把所有的苦難認定為是上帝的試煉,我們就可以不那麼難過。但作者選擇背棄上帝,在具有淘汰競選(體態、健康狀況差者淘汰於集中營之外)的這個地獄中、在父親留下的遺產是刀子與湯匙的地獄中、在希特勒是個對猶太人守信(淨化)的這個國家裡,作者選擇自身成為意義的賦予者,他要見證。

 

……既然活了下來,我就該為我的存活賦予某些意義。所以我是為了保存這個意義才把這段經驗書寫出來,僅管在此經驗裡,任何事物都失去意義?

 

  見證是存活者的「責任」,這是可怕經驗被書寫下來的理由,他提醒到死者的死亡作為第一次死亡,若我們遺忘了這段歷史、遺忘死者,就是第二次的殺害。我們之所以能「活著」,是因為我們是對於他人的存在,我們並不離世,而是交相纏融著的,所以當我們不在任何人的記憶中時,我們並不活著,而當我們身軀消逝,但在眾人的記憶之中有著位置,我們也並未死亡。

 

  若說存活於煉獄經驗是如同作者般之人的責任,那麼對於處於後屠殺世代的我們而言,記憶就會是我們的責任,這是種道德義務。他說:「證人強迫自己做見證,是為了今天的年輕人,也為了明日即將誕生的孩子。他不想讓自己的過去變成他們的未來。」那對我們而言,我們記憶也是為了我們未來的子嗣,不再重蹈覆徹。我們無法改變過去,然而未來是在現下我們的所有行動中所形塑而出。我們悲悼曾有人在如同畜場之處被焚燒,但我們絕不能停止於認知於此而已,我們必須有所行動,而見證與記憶,將會是起點,就此我們至少可以開始踏向更好的政治社會。

 

 

書籍資訊

書名:《夜:納粹集中營回憶錄》 Un di Velt Hot Geshvign‎

作者:Elie Wiesel

出版:左岸文化

日期: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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