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eff Tweedy
譯|沈台訓
我為什麼寫歌
在我寫下第一首歌的很久以前,我早早就認為自己是個「詞曲作家」。我會這麼對人說:「你知道嗎?我是個寫歌的人。」我並沒有說,「有一天我想要嘗試一下寫歌看看」;我反而只是說,「沒錯,我就是個寫歌的人」。果真傻氣逼人!我想當時我大約七歲左右。一整個胡言亂語。我那時是個癡心妄想的七歲小男孩,而且我碰巧發現了某種TED演講等級的心理訣竅──「自我實現」技巧。這招還真有效!結果我開始寫歌的理由正是因為,我碰巧是個詞曲作家。再加上,當我逐漸長大,開始隱隱感覺到,我應該遲早就會碰到某個傢伙突然對我說:「哇!那我很樂意聽聽一首你的歌!」所以,我猜,不希望自己最終有一天變成大騙子丟人現眼,這也十足對我起到了激勵的作用。
那聽起來像是你的情況嗎?有關成為一個寫歌的人的那種感覺,你喜歡嗎?這是你對「長大後要當什麼人」這個問題的答案嗎?也許,你並沒有以下這種尷尬的轉變:一開始你說:「我想當個消防員……或是牛仔也好……你知道,我想要在消防界闖出一番大事業,但如果可能的話,我也想要騎在馬背上」;然後,有一天,你又信誓旦旦宣告:「我要當個寫歌的人!阿公,你的下一個問題是?」。也許,你的內心獨白聽起來比較像這樣:「我真的有點想,有一天,自己可能可以寫寫歌……吧?」好的。讓我們馬上來解決這個大問題──唉喲,你就是個詞曲作家啦!完全毫無疑問,百分之百肯定,就跟我在還沒寫歌之前一模一樣。哇。難題終於迎刃而解了。好的。沒事了。去忙吧。萬分感謝你買了在下的拙作。後會有期。
開玩笑的啦。哈哈!太開心了。
抱歉。我將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這個問題,因為,我想,那將是我所能提供的最接近本書核心理念的說明。而且,我以為有必要多此一舉:從比寫歌一事更為寬廣的觀點,來理解這個問題。真相是,當我行年漸長,有關「你想成為什麼人?」的答案,就變得相當難以大聲啓齒。即使我總是對於想要寫詩、做歌與玩音樂有不錯的點子,但遇到要對別人明說自己想要成為詩人、詞曲創作者或藝術家,卻始終有口難言。要往自己貼上在我心目中如此偉大的志業的標籤,迄今依然有時會讓我感到沒有那麼名正言順。為什麼呢?這是裝模作樣的謙虛表現嗎?我想並非如此。你知道,這些日子以來,我的自我似乎已經足夠頑強,可以容忍自己某些浮誇的言行。
我想,這種認同上的落差,比較與底下這個觀點有關:在你「成為」某個人時,卻是「實做」才能帶給你最大的回報。如果實做某事可以有多實在,那麼,成為某個人就會有多虛幻。每個人對於「詞曲作家是怎樣的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各自有各自的人物肖像。你的「詞曲作家」戴著一頂貝雷帽,對不對?我就知道!儘管你脫下了帽子,你絕對還是能夠譜曲寫歌。反正,我的「詞曲作家」並沒有戴著一頂貝雷帽,而且,除非他正在寫一首歌,不然他一點也不會認為自己是什麼詞曲創作人。這是我想聚焦在,已經反映在本書書名中的「一首歌」的另一個主要理由。當你處在創作的行動中,當你實際聚焦在那樣一首歌的寫作之上,而且,這個專注焦點使你可以「忘我」(我們已經將這個目標視為創作者的理想,與渴望獲得的狀態),那麼,對於你是誰的問題,就沒有任何其他人的形象可以與之競爭。事實上,就連你對你自己所建立的形象,也可以暫時納涼打盹去。
那麼,你想成為超級巨星嗎?
就任何工作來說,相對於動機來自於你想要苦幹實做之事,渴望成為某個人反而容易使你備受打擊。你想成為明星嗎?別麻煩了。你會一事無成。即便你成功,你還是會一事無成。因為,你絕不會成為那個與你心中所描繪的形象,完全分毫不差的人。但是,什麼是你想要腳踏實地去做的事呢?你希望可以在人們面前表演音樂嗎?這你肯定辦得到。你希望看看在人山人海的觀眾面前,自己的演出水準是否可以更上層樓?這你可能也做得到。我甚至可以了解,有些人決定要創造出一個怪到吐血的表演形象,搭配新穎的音樂形式來做實驗。而這最後可能使他們一躍而為搖滾巨星──只不過,這個頭銜是否可以如同創造的過程一樣令人百分之百滿意,我則深表懷疑。這樣說也許很老套,但你必須將重點放在動詞,而非名詞上頭──聚焦在你想要做的事,而非想成為怎樣的人。
讓我們簡單一點來講好了。你想要能夠被聽見──被人豎起耳朵來聽。所有人都希望如此。所以,儘管聽起來可能很傻,但那只意謂著,你必須發出聲音就好了。許多詞曲創作人都渴望成為巴布.狄倫(Bob Dylan),我也不例外。這是個太過雄心萬丈的願望嗎?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我果真想成為巴布.狄倫嗎?並沒有。我只是想做巴布.狄倫所做的事,而在最最基本的層次上,毫無任何障礙可以阻攔我去做巴布.狄倫所做的事。但這並不是說,我可以像他那樣彈吉他或唱歌,或以相同方式創作歌曲,或甚至表現一樣好。而只是在說──我可以發出聲音。我寫了一首歌,然後我引吭高歌。至少,我聽見了我自己。假使你希望獲得啓發而來找我,是因為你想要聽起來像我,或「成為」我……這個嘛,我備感榮幸。不過,當你聽見自己唱著自己的歌,你會大大驚訝於心中所洋溢的那股棒透了的感覺。
一首歌就夠了嗎?
出於某些理由,我覺得有需要清楚解釋一下,我對於「抱負」與「成就」兩者的分別。對我來說,「抱負」這個詞是專門用來描述,你最崇高的目標、你的憧憬。我以為,心懷某個抱負,是瞄準某個正好無法企及的事物,或某個暫時遠在天邊的夢想──也許那就是你人生的最終目標?那比較與你希望你的努力受到認可的方式相關。而「成就」的意思,我想可能也差不多,但是,我認為,一項「成就」是清楚界定而可以達到的目標。
我以為,抱負令人心醉神迷!而且,我覺得你應該做大夢。我們很難去做撩不起自己任何想像的事,所以,只要時機許可,請閉上雙眼,馳騁想像,懷想神奇美妙的願景。不過,現在讓我們瞥一眼你正努力達成的目標。你想創作出海量的作品嗎?或者,一首歌可能就夠了?只想體驗看看唱出自己的歌是怎樣的感覺?
因為,只需要一首歌,就能夠建立起人際聯繫。就我來看,人際聯繫是所有抱負中最崇高的一種。在我的思考脈絡中,並沒有太多其他的價值運作於任何歌曲或藝術作品之中。存在於任何創意行動的核心是,一股想要表明我們極力追求連結的強大動力,也許包括有:與其他人的連結、與我們自身的連結、與神聖事物的連結──與上帝的連結?所有人都希望能夠擺脫形隻影單的感覺;我相信,一首被吟唱出來的歌,肯定是我們迄今所目睹,人們經由藝術作品企及溫暖人心的最清晰的畫面之一。
我敢說,你作為聽眾也體會過這樣的感受。那種人心間的溫暖是雙向流動的。我們在我們所選擇的藝術──我們所聆聽的音樂中尋覓著溫存。不過,你要怎樣使一首歌可以達到這樣的境界?你如何確定你引逗了人心聯繫的發生?我認為,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從自己本身做起。而想要與自己連結起來,我以為,我們需要經由練習或養成習慣,努力去傾聽我們自身的想法與感受,便能達成這個目標。
我爸爸在過世之前問我:「你幾歲了?」(老爹他從來都不是那種最關注子女動向的父親。)我告訴他,我五十歲。他說:「太好了。我在四十五到五十五歲時,是我這一輩子最有生產力的時候。」我當時心想:「他是有怎樣的生產力?」我父親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在鐵路公司工作。我猜,他應該對鐵路機廠的安全與效率做了一些改善。也許,他重新設置了控制塔上的電腦,或完成了其他什麼事項。他在電子學上非常內行。而當他在看待自己生涯上具有某種生產力的時期,他感到與這段時光有所連結。
然而,我也始終在懷疑,他會不會是在講其他的事情?當你逐漸長大,你如何接受所謂遺傳這件事,與如何在親屬與家人身上瞥見自己的身影,這實在是很有趣的事。我的父親確實會有衝動要坐下來寫首詩。當他為某事心煩意亂,或生起氣來,有時便會自己一個人跑到地下室去。他可能會坐下來寫上一首詩,然後再上樓來,半醉半醒,朗讀一首措辭極簡、重度押韻,但並非全然天兵的詩;主題可能有關奧爾頓和南方鐵路公司(Alton & Southern Railway),或是一名死去的鄰居,或是他氣憤難平的某件鳥事。
家裡以前並沒有很多藏書;我們這一家子,幾乎不算是高雅的詩書人家。我所知道的只是,在我家,翻開書本可能有點類似裝模作樣的行徑。爸爸是高中輟學生。媽媽也是。不過,我覺得他們兩人都很厲害──我的意思是說,他們真的天殺的聰明。在某個時間點上,我爸想必了解到,他想要述說的事情,如果沒有押上點韻,就不會產生意義重大或讓人震懾的效果。「嗯……那應該要寫詩吧。我敢說我寫得出來那樣的東西。」他八成工作時就在寫詩,不過只在腦子裡面。比較令人好奇的是,他是怎麼任憑自己就這麼去做。我覺得,大部分的人都在腦袋裡吟詩作賦,但卻不會讓自己當真寫下來或與人分享。我確定啤酒給他提供了一點自信心──讓他擁有某種內在的動力與支持,才能使他後來還來上一場夜間朗誦會。不過,在他一開始坐下來構思時──總是直接在下班後開始──他可是滴酒未沾,乘著純粹靈感的浪頭信筆拈來。
我想要成為一個可以鼓舞更多人這麼去做的人──讓人們擁有一些行使創造力的私人時光,無論他們之後會不會分享創作的成果都無妨。我們應該延請一隊人馬來宣導這樣的活動。我認為,當人們可以走出所謂的社會階層與身分之外,沉浸在「為藝術而藝術」的個人時刻之中,這將是舉世最酷的壯舉。對於人生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什麼,假使我們能夠採取務實態度的話,那麼,不帶雄心壯志、只是直抒胸臆地去進行創作,或許是每個人可以嚮往的最純粹之事。
我沒有受過音樂訓練,或我不會樂器
於是,你想要寫歌,但你卻對自己說:「我完全不懂音樂。」我也可能說出類似的話:我完全不了解我自己。我百分之百沒有樂理訓練背景,而且我也不懂得怎麼閱讀樂譜。但我對於以自己的方式來表達音樂的能力,倒是頗有自信。對於那些宣稱自己完全對音樂一無所知的人,我會說,「你曾經在聽歌時對歌有所反應嗎?好的。那你就懂音樂啦!」他們原本的說法就像是,如果你對理解文法沒有自信,那麼你就不可能懂得說話或寫字一樣。在你評賞一幅畫的好壞時,你會根據畫家是否可以分毫不差地說出,調色板上所有顏色的名稱來做判斷嗎?當然不會。那太荒謬了。
也許,你之所以不願意嘗試寫歌,是因為你不懂彈奏樂器。這倒是個比較傷腦筋的難題。但你真的渴望會玩樂器嗎?你有電腦吧?假使你既不會樂器,也沒有電腦,那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有錄音機嗎?或是一支可以錄下語音備忘錄的手機?或是你還蠻能唱的?以上一項都沒有嗎?好,現在讓我們稍微擴大一下「歌曲」的定義。如果一首歌能以某種方式成為一段記憶的話,那麼讓我們來創造使你永難忘懷的一刻。有很多辦法可以做到這樣的效果;看看我們能想出什麼好點子。你可以在你老婆回家前,用一顆顆氣球填滿你家的空間嗎?這麼做也許有點太誇張了,有點像是葛妮絲.派特洛(Gwyneth Pwaltrow)那家生活風格公司「Goop」會搞的調調。但是,你有想到你也會稱之為「歌」的另外什麼東西或行動嗎?試看看當別人打電話來,你接起電話開口講話的方式?那讓人一聽就是你嗎?那可以稱為一首歌嗎?我喜歡當我們在思考詞曲寫作時,就想到可以放任自己、允許自己去推翻所有理智屏障與制式修辭習慣。
這也是我為何這麼有自信,可以去告訴其他人他們也能寫歌的原因。因為,在很大的程度上,寫歌真的只是一種聆聽的能力。去側耳傾聽發生了什麼事情,然後把聽到的一切說成是自己的歌。甚至是技術上錯誤百出的聲響──走調的和弦、失準的節拍、錯置的和聲等等──也包括在內。在音樂創作上,這是另一個讓人們顯得神祕之處。假使你從未弄出過至少讓自己有點開心的樂音曲聲,那可說相當奇怪。去看看小孩子第一次撥弄吉他的樣子吧:幾分鐘之內,他們就在毫無教導之下,逐漸享受自己作弄出的叮呤聲響。他們輕易地開始創造出有趣又讓人愉快的樂音片段。他們自得其樂。我當然知道,學習某些樂器的門檻高得嚇人,比如那種帶有簧片的樂器──要立刻吹奏出悅耳的聲音根本比登天還難。但是,面對鋼琴或吉他,如果你有興趣,並且願意讓自己騰出一點時間來做實驗,你就會聽見,你想要留存下來的一串串音符組合。或是聽見喚起你對其他事物記憶的聲音。詞曲創作人便是把這些種種說成是自己的歌曲的人;他們由此獲得了創作者的身分。他們由此自稱發明了搖滾樂。有為者,亦若是。你只要創作了一首歌,你便發明了音樂。
(本文為《如何寫一首歌》部分書摘)
書籍資訊
書名:《如何寫一首歌》 How To Write One Song
作者:Jeff Tweedy
出版:啟明出版
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