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如何罪該至死?《流麻溝十五號》

《流麻溝十五號》改編自口述歷史書籍,重現1950年代女性政治受難者的樣貌。

  

  一個女人如何罪該至死?

 

  她是否要手刃一兩個仇人?她是否要在狹窄巷弄中縱火導致一些人在睡夢中逃生不及葬身火海?她是否要持槍搶劫銀樓並且殺死老闆?她是否要用童軍繩狠狠勒死兩個親生孩子?

 

  如果一個女人什麼都沒做,她只是個受過中等教育,平凡無奇的郵電局女職員,卻被捲入一場虛構的間諜案件,導致被逮捕、刑求,強制勞動兩年後甚至與她的好友一同遭到槍決,得年29歲。你難道不會疑問,對於此事無動於衷的社會,對於此事無動於衷的人們,其中肯定出了什麼問題?

 

施水環(左)與丁窈窕(右),兩位好友因為同一樁冤案入獄,在1956年7月24日一同遭到槍決。

 

  上述的女子實際存在過,名為施水環,1926年出生於台南,1956年與她的好友丁窈窕一同被押到台北古亭馬場町槍決,她們全是同一起虛構間諜冤案的無辜受害者。丁窈窕入獄時懷有身孕,在獄中生下了女兒,許多被抓進來的女性「思想犯」很年輕,育有幼兒,導致女子監獄還得附設幼兒托育處。丁窈窕的女兒在監獄中長大,即便只有三歲,她已經理解「槍斃」是什麼意思,當小女孩目睹母親無預警地即將被帶出去行刑時,她抱著母親不肯放手,大喊:「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獄警拖著丁窈窕要去槍斃,把小女孩往後拉,她死命不肯放手,仍堅持喊著:「我媽媽不是壞人!」

 

  母親被強行帶走之後,其他的女囚無法安撫小女孩撕裂心肺的痛哭,她們束手無策的守著這個失去了母親的孩子,等著赫然得知噩耗幾近崩潰的丁窈窕丈夫來接她。

 

  電影《流麻溝十五號》改編自口述歷史書籍《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書籍記述六位女性「思想犯」在1950年代無辜入獄的經驗,這裡思想犯必須打上引號,是因為她們事實上並不如指控的那樣真的跟左翼思想有什麼有關連,同理,如果你想要看見真正涉及「匪諜組織」的思想犯發生了什麼事,你可以去找別的口述歷史書籍,但不是這本。

 

《流麻溝十五號》劇照。

 

  其中五位女性雖然是受害者,但也是倖存者,她們許多都被關押了很久的時間,出獄之後也繼續飽受就業上的歧視跟社會氛圍的迫害,這本書其實是歌頌她們戰勝了這一切走到今天說出自己的故事。但書中有一位女性並沒有辦法在21世紀的現在為自己講話,因為她是上面提到的,被槍決的郵電局職員施水環,書中呈現的是她從獄中寄給母親的六十八封家書,她寫下自己肉體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但也寫下她從不放棄希望,她期待出現一位「清明的法官」理解這樁冤案是莫需有的,那麼一來,總有一天她能夠洗清罪名與家人團聚。

 

  那個想像中的清明法官,在自中國遷台的國民政府主政之下當然沒有出現。這六位女性出生時都是日本帝國的子民,而在她們十多歲時,忽然之間換了國籍,來了一群新的統治者。她們被迫轉換語言,轉換國家認同,這其實並不困難,因為她們都是與你我無異的尋常好人。但僅是安靜順從適應這樣的轉換顯然不夠──她們最終還是因為自己從沒做過的事情而被粗暴地逮捕入獄。

 

  《流麻溝十五號》電影把這些女性的生命故事轉化成三位虛構的女主角,她們是女學生、舞者、年輕母親,為了自己從沒犯下的「罪行」(假設天真地信仰特定政治思想真的是種罪行的話),經歷了許多的痛苦、恐怖、驚駭,但是沒有放棄希望。無數的苦難,最終昇華成對未來自由的冀望。

 

《流麻溝十五號》劇照。

 

  這不是一個容易拍的題材,因為身為思想犯或者誤被當成思想犯而入獄本來就不是個單純好懂的問題,更別提許多人長期以來顯然並不擅長思考,因此抱持著「如果你都沒有犯錯怎麼會被抓」的想法,去美化跟合理化來自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對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的無理迫害。

 

  電影拍得好不好,當然有很多可以討論的部分,沒有一部作品是完美的,尤其當這是相關主題中第一部的時候。每個人都有權利喜歡或者不喜歡《流麻溝十五號》,但是我覺得十分荒誕的是,有些論者踩在一種莫名的道德制高點批評這部電影沒有呈現出「那些真的信仰共產思想」的人。正如前面所說,《流麻溝十五號》是改編自口述歷史書籍,而這本書之中確實沒有任何一位分享自己生命歷程的受害者阿嬤「真的信仰左翼思想」,我看不出在這個狀況之下硬加一個確實是「匪諜」的主角有什麼必要性。

 

  如果論者覺得世界上有一種「絕對正確的重現白色恐怖政治犯」的方式的話,我覺得他們大可以自己募資去拍一百小時的紀錄片,完完整整地呈現出心目中最正確、最完整、女性角色最具有能動性的政治犯故事,而不用擔心有人竟然膽敢幫你「代言歷史」。

 

  此外,另一件極為荒謬的事是看生理男性用十分薄弱的理由控訴電影中的女性「欠缺能動性」。按照這些論者十分高深又無私的邏輯,《流麻溝十五號》書中六位真實存在過的女性「全都欠缺能動性」而「不配代言歷史」,她們怎麼可能真的都年紀輕輕沒做什麼事情就被抓了呢?她們不應該真的做點什麼對抗國家的事情然後慷慨被抓嗎?怎麼可以只是默默的在獄中接受思想教育,進裁縫場勞動然後就忽然被槍斃了,她們怎麼膽敢如此溫馴無聊呢?

 

  這種論述的笑點在於,當國家以不成比例的暴力控制思想犯,控制女性時,它的一切重點就在於「剝奪人民的能動性」,如果《流麻溝十五號》中的女性思想犯看起來沒有能動性,那是因為她們被迫沒有能動性,而任何一個人若是失去能動性、失去自由、失去生命都非常可怕,非常沒有道理,這就是電影要傳達給你的重點。

 

當政權用軍法跟暴力控制人民,一切重點就在於「剝奪人民的能動性」。

 

  但這些論者確實有一件事情沒有說錯,《流麻溝十五號》是在試圖建構一種「想像的共同體」。如果論者對於社會科學有足夠的涉獵的話,他們就會知道指控想像的共同體「過於均質」是一種徹頭徹尾的概念誤用跟經典誤讀。

 

  政治學者吳叡人為班納迪克.安德森的名著《想像的共同體》寫的導讀提到:「『想像的共同體』不是虛構的共同體,不是政客操縱人民的幻影,而是一種與歷史文化變遷相關,根植於人類深層意識的心理的建構。」班納迪克.安德森研究民族(nation),而所謂的民族,指的是一種「理想化的『人民全體』或『公民全體』的概念」。民族是想像出來的「我群」,而國家不過是為了達成「我群」的心願而存在的機制。正因如此,安德森雖然認為「民族」是一種現代的「文化的人造物」,但他並不認為這個「人造物」是「虛假意識」的產物。

 

  追求自由、堅持民主、保持堅忍、善良處世,如果這是我們每個生活在台灣的人作為一個想像的「台灣共同體」的心願,那麼就無所謂虛假不虛假、均質不均質的問題。如果把上述的句子改寫成異質,就會變成放棄自由、棄守民主、隨時下跪、邪惡姦佞,難道要把這樣的性質加進去才算是「多元」嗎?為什麼我們的社會老是在假裝「邪惡跟鄉愿也是一種合理的選項」?這種自以為聰明世故,事實上只是與現在與過去的墮落一再妥協的態度,令人生厭。

 

  如果有人看見無辜的女人被國家殺害,與骨肉分離,「如同一隻鳥被槍打碎」,這是確實發生過的事情,而他第一時間想的卻是「兇手(當時的執政者)的鏡頭太多了吧」?「電影導演要強迫我想特定的事情!我才不要!」我覺得真的先別提他的論點有沒有謬誤,他作為一個人類本身就已經有很大的問題。有些事情的對錯善惡真的就是那麼簡單,一點都不複雜,你不需要在裡頭尋找什麼行家才懂的彩蛋。

 

 

 

電影資訊

流麻溝十五號》(Untold Herstory)─周美玲,2022

 

你可能會喜歡

那些年,他們撒過的謊:《狂女的逆襲》

誰有「不發胖的道德義務」?凱特‧曼恩《懼胖社會》

媽媽,為我唱一首搖籃曲,我想聽你的語言:Kalush Orchestra〈Stefania〉

他們把我的心臟拿出來,然後丟到垃圾桶裡:《去年聖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