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至1920年,人類史上最慘重的流行性感冒疫情爆發。據保守估計,這次大流行至少奪走兩千萬條人命,比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死亡人數還多。那麼,當時臺灣是否也受到這次大流行的波及呢?
根據1918至1920年度的《臺灣人口動態統計》,當時臺灣果然不能倖免於難。第一波疫情發生於1918年11到12月間,大約六千人死於流行性感冒。隨後,疫情看似平息。然而到了1920 年1至2月間,疫情再次爆發,大約九千人死於流行性感冒。不過,以上數字應為低估,因為流行性感冒的症狀與其他呼吸道疾病類似,容易被誤判。
進一步觀察,在第一波疫情期間,肺炎、支氣管炎死亡人數比平常水準多出一萬五千多人;在第二波疫情期間,則多出一萬兩千多人。我們合理推測,這些比平時多出來的呼吸道疾病死亡者,皆與流行性感冒有關。如此說來,流行性感冒真正奪走的人命應有四萬多條,而這僅發生在短短的四個月之內。
延續上述概念,我們可將流感疫情期間較平時多出的死亡率,也就是「超額死亡率」(excess mortality),視為流感疫情嚴重程度的指標。地圖為1918年超額死亡率的分布,反映各地受疫情衝擊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南部疫情比北部更為嚴重。照理說,流行性感冒在低溫環境中比較容易發威。然而,溫度較高的南部反而受創較深。這是因為傳染病的散播依賴人群間的密集接觸。在南臺灣,大部分村落聚集了數十個、上百個家庭,稱為「集村」。集村裡,只要一個人得到傳染病,疫情就很容易在數十個、上百個家庭間蔓延開來。相較之下,北臺灣的家庭大多為獨立門戶,與其他家庭隔開,稱為散村。散村裡,一個人得到傳染病,大不了只有他的家庭遭殃。尤其,桃竹苗地區又是丘陵地帶,家庭之間隔得更開,疫情就更不容易蔓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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