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Ban Wang
譯|Gerda
奇異的是,當中國與西方越靠近,西方眼中的中國就越顯得像是「他者」。這樣的傾向已經有幾世紀了。美國人常說,「挖個洞穿透地球,你就能抵達中國。」我第一次知曉這個說法,是在費滋傑羅的《大亨小傳》,背景設定於咆哮的20年代,當時中國正漸漸成為半個殖民地,助長了美國的繁榮。但這句俗語卻經常被認為是用來表示美國與中國各自處於地球的兩端,就文化而言,或許也暗示了中國與美國如何南轅北轍。類似的迷思日日滋長,毫無減損。
當中文字被拿來舞弄時,這樣類的迷思就更顯有趣。美國人流行把中文刺在身上,印在T恤上,放在門牌、電視廣告、產品包裝上。內容通常是一些亙古美德或至理名言,譬如「勇氣」、「真誠」之類的好字眼。但是當中文字這樣被展示時,對於看它的人來說不見得有意義,當人們經過街角或搭乘電梯時,偶然看見這些字眼,卻不了解其意義。有時就連刻上這些中文字的人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只知道應該是什麼鼓舞人心的東西。所以才會發生身上穿了古怪中文字而不自知的慘事,譬如「我是白痴」、「我很笨」。荒謬的是,還有電視廣告裡分明拍到了妓院招牌,卻還當成是一般商樓的例子。不過中文字真正的含意並非此文的重點,而是它被展示的方式引人深思。
中文字很酷這樣的想法,看來主要是因為它的形體,而非意義。一個複雜的漢字,外觀就像一棟設計得錯綜無比的建築,巴洛克、基進、現代、後現代等種種美學混在一起。漢字裡有著其他的漢字,筆劃往復飛騰不羈,迷宮也似但隱含邏輯,當中文字以傳統方式寫就時,它同時既富有異國情調又古色古香,既現代又後現代,既詭異又神祕。對於不識中文的人來說,這團鬼畫符看起來非常陌生,也非常「他者」。但對於真正的中文使用者來說,漢字沒什麼神奇的地方,不過就是用以溝通的生活工具罷了。他們或許也欣賞書法,但是論及溝通與實際使用,中文使用者並不會執著於漢字以什麼方式書寫。
那麼,對於漢字美學的異常執迷如何影響了跨文化的態度呢?正如某些學者提過的,完全無視於意義的中文書寫體佈署,是中文使用者與英語使用者之間的楚河漢界。你凝視形體,震驚沉默,也同時剝奪了字本身的聲音,剝奪了說話者的聲音。一個個漢字看起來宛如天書,這堵端正的石牆邀請你看得更久,這絕對不透明、神祕無邊的符號,讓神祕的他者性與距離感益發惡化。就連語言中是否含有內建的人性,都成了疑問。中文書法,在這股執迷中,變成了長城,遙遙暗指一具保存良好的木乃伊──優雅,有型,但是已死。
對於中國神祕而且不同的非理性堅持,追求木乃伊化的「文化精髓」,並不只發生在一個中文字都不識的異邦人身上。就連華語言和中國文學的研究者也難逃窠臼,最終將中國文字帶入古墓祭拜。
對於中文的戀屍癖實在是令人費解。到底是什麼焦慮迫使美國人將中國看做一種不需要放在當代歷史中理解的圖像符號呢?為何在全球如此緊密聯繫,經過無數革命與革新和現代化之後,這樣的文化戀屍癖還是讓中國文化躲在活死人的曖昧魔界之中?就金融上來說,中國是活生生的存在,成為全球經濟的一環。過去百年間,華語言也經歷了社會與政治的變遷。中文,是具有脈搏、語音和流動性的「動的文字」,不僅僅有如畫的外觀,也有真實存在的聲音。中文戀屍的迷戀或許是騎在所謂「中國熱」的浪頭上,但在此同時,也是在把精靈塞回瓶中。
(原文作者為史丹福大學教授)
圖片credit:Jenn Vargas@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