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電影給你的印象是什麼?寶萊塢的光鮮歌舞、彩色濃烈的場景、價值觀保守單一的人際關係、苦中作樂的搞笑橋段。如果追求的是印度充滿異國情調的面向,那麼查譚雅‧塔姆哈尼的首部執導作品《等待判決的日子》無法滿足你的期待。相反地,你或許會困擾,為何看的分明是印度電影,卻讓你想起台灣,想起自己。
《等待判決的日子》在紛擾的交通中開始,精神矍鑠的老民謠歌手離開了家,搖搖晃晃的搭車準備去野台開唱。但此起彼落令人不快的喇叭聲是第一重的介入,有什麼在持續干擾著這貌似平凡的生活。歌手站上了農場品展示園遊會那樣的小台子,與他的伴唱搭檔,開始表演優美悲壯的民謠。那些歌詞裡藏著宗教典故跟隱喻,你全神貫注地聽他在唱什麼,但很快的警察就把歌手抓走了。留下散亂的舞台,跟莫名其妙的人們。而被干擾的人們,卻又若無其事做起別的事了。
警察指控老歌手煽惑自殺,因為附近一處政府外包工程的工人陳屍下水道,死前似乎聽過老歌手的演唱。檢察官傳喚了證人甲,證明表演歌詞中確有叫人去死的字句。檢察官又舉證死者是極有經驗的工人,不可能不知道當時下水道充滿有害氣體,而不戴面罩下去工作,因此有自殺的意圖。檢方認為證據確鑿,歌手應該被判有罪。
電影的簡介會讓人以為,這是在探討言論自由的問題,譬如──光是唱歌到底能不能把人唱死呢?想像中,老歌手應該滔滔雄辯,為他奔走的人權律師應該慷慨激昂,像是美國法庭劇一樣攻防,但事實卻非如此。《等待判決的日子》中的老歌手沈默寡言,只是簡短的應對法官的問話,有時還答出自掘墳墓的回答。譬如法官問他是否真的寫了叫勞工不妨了結此生的歌詞,他回答:「沒寫過,不過聽起來像是我會寫的歌詞。」而穿著講究的辯護律師是充滿理想的上流階級富家子弟,他合理援引法條,也認真爭取保釋,但全都失敗了。他的認真準備跟高教育水準,竟一度輸給援引英國殖民時期管制法律、明顯想要快點結案入人於罪的女檢察官。
對於觀眾來說,問題的層次是很明顯的:檢方無法證明死者是自殺。除了證人甲之外,檢方無法證明死者有聽過被告唱歌。除了證人甲之外,檢方無法證明歌手寫了教唆自殺的歌詞。最後一重問題才是──檢方無法證明唱歌可以把人唱死。儘管種種不合常理,但是老歌手卻持續被羈押,在曠日廢時牛步前進的庭審期間無止境的失去自由,因為在羈押中健康惡化,而被施打一些來路不明的藥劑。人權律師在法庭上客觀質疑關於印度某族群的陳舊宗教經典是否適合拿來作為法律依據,結果出門就在路上在父母面前被人蓋布袋打了。這部電影給人最強大的情緒反應就是「莫名其妙」,為什麼這個角色現在變這樣?為什麼接下來又變成這樣?為什麼法官分明審得很慢而且很拖,檢察官卻在午餐時跟同僚說這個法官「效率出奇」?
《等待判決的日子》雖然腳本是虛構的,但卻是導演兼編劇長期觀察印度法庭之後創作的「寫實故事」。簡而言之,這個國家的行政機關愚蠢、粗暴、擾民,司法機關官僚、懶惰、沒有效率,結論也是擾民。一切照正常步驟來的人權律師別無他法,只好自己扮起偵探去尋找原本應該出庭作證但卻無故神隱的死者家人,把她們從其他省份帶回來。死者的妻子當庭揭露真相,政府包工的承包工人從來都沒有機會拿到防毒裝備,因此他們總是喝醉酒,以麻痺自己適應下水道的惡臭。死者之前在工作中就已經因為安全設備不足而一眼失明,他這次會死亡,恐怕是另一起工安事故。
警察之所以咬著歌手不放,是因為歌手數十年前組織過政黨,他的友人還在監獄裡服刑,給他捎來了一封信,警察擅自打開來看了,但因為印度語言種類太多而看不懂,所以他們就假設一定是要引發恐怖攻擊的機密訊息,於是就羅織罪名把他抓進來了。但根據歌手的說法,那封信的內容是「請他在外面多多照顧友人的妻兒」。儘管以上完全都跟煽惑自殺無關了,不過法官還是問了警察:「你說的機密訊息在哪?」警察回答:「反正肯定是有的啊。」
律師接著又勢如破竹的進一步揭發證人甲根本就是警察的萬用證人,在無數個案子都做過證。這時檢察官立刻斷尾求生:「我不知道這件事。」奇妙的是,法官只是嘆了一口氣,責備警察兩句,就不再追究檢警的責任。到了這個地步,法官終於不得不讓老歌手保釋。於是我們看到歌手又開始到處找野台閃亮開唱,直到警察又找到別的理由把他抓進看守所裡。
而這次律師真的無法把他保出來了,因為印度的特殊氣候,導致法院放暑假,暑假期間一切庭審裁決都暫停,被羈押的人就得持續羈押下去。我們無法得知老歌手這次能不能撐過去,電影最後段落是法官的快樂家庭旅遊假期風情畫,法官跟友人閒聊,友人煩惱小兒子疑似罹患自閉症,法官胸有成竹的說:「是名字不好,改名就好了。」並且強烈建議友人買特殊寶石的戒指來改運。
最後一幕,炎炎夏日中,法官在旅遊園區庭院中午睡。頑皮的小孩群起捉弄他,他跳起來伸手打了離他最近的小孩子一巴掌,但偏偏挨打的不是惡作劇的一員。小孩哭著走了,法官繼續沈睡。
看似又是另一個莫名其妙的橋段,但卻是導演對這個國家司法體制的總結:不曾睜開眼,只是報復性地毆打最容易打到的人。民謠歌手對疑心病重的警察是一種干擾,無法勝訴的案子對於檢察官來說是一種干擾,事實不明的案件對於法官來說是一種干擾。但同樣的,這個莫名其妙的國家對於人民來說也是一種干擾,不成比例的無限期羈押是一種干擾,警察濫權、檢察官濫訴是一種干擾。連英國殖民時期的限制法規都可以引用來限制人民自由,更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干擾。
這些無所不在的干擾具體呈現在電影一個細微的橋段,律師的委託人到他的家中找他一起去查案子,律師的父母邀委託人吃飯,並且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問:「你是我兒子的朋友嗎,那他有沒有女朋友?」這些以關愛為名的言語干擾了律師的心情,他發怒制止父母的詢問,但父母卻跟所有這部電影中出現過的反派角色一樣,法官、檢察官、警察,若無其事地繼續強迫委託人吃飯。
儘管觀影時許多人在這個段落笑了,但事實上這個段落並不是笑點,而是嚴肅的隱喻。某些社會中,人們對於以親暱或者慈愛為表象的侵害渾然不覺,同樣地也對於來自國家與公權力的侵害渾然不覺。還以為人生是場寶萊塢的歌舞喜劇,以為正能量可以克服一切,卻沒注意到,當影片中出現寶萊塢音樂時,就是在諷刺畫面中人對社會不公、政治不義、制度不健全裝聾作啞的時候。我們與印度,或許並沒有那麼不同。
2015台北電影節|影片預告
電影資訊
《等待判決的日子》(Court)-Chaitanya Tamhane,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