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有這麼多人相信疫苗陰謀論?

許多家長不願讓孩子施打疫苗,導致一些原本已經絕跡的古老疾病捲土重來奪人性命,為什麼美國有這麼多人相信疫苗陰謀論呢?

 

  自美國宣告麻疹絕跡以來,2019年再度爆發25年來最嚴重的麻疹疫情。疫苗陰謀論近年在全世界流行,而源頭正是來自美國。許多家長信以為真不願讓孩子施打疫苗,導致一些原本已經絕跡的古老疾病捲土重來奪人性命,但為什麼美國有這麼多人相信疫苗陰謀論呢?

 

  首先要知道的是,製藥公司必須為銷售的大多數藥物(其實就是除疫苗以外的所有藥物)造成的傷害承擔法律責任,而疫苗也是私人製藥公司生產,但藥廠與美國政府之間有個特殊協議:如果民眾控訴因疫苗受到相關傷害時,政府(而不是藥廠)會負責支付賠償金。

 

  結果是美國政府每年向「聲稱被疫苗傷害的人」支付數億美元賠償,雖然醫生不斷告訴家長疫苗接種沒什麼好擔心,但「天價和解金」乍看之下確實令人害怕,許多人便以為疫苗真的有問題。

 

  全國疫苗傷害賠償計劃(National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簡稱VICP)負責人、醫生納拉揚‧奈爾(Narayan Nair)說:「疫苗的安全性是我們需要傳達的正確資訊。」過去30年,美國政府透過該計劃向聲稱受到疫苗傷害的人支付了超過40億美元的賠償金。根據公開紀錄顯示,單單2013年到2017年,該計劃每年平均付給患者及其家屬2.29億美元,單筆平均金額約為43萬美元。

 

  長期以來,疫苗傷害賠償計劃一直是陰謀論者和錯誤資訊攻擊的主要對象,也造成民眾懷疑巨額稅金的流向。一篇在網路流傳已久的文章《根據已證實的傷害案例,流感疫苗是美國最危險的疫苗》指出,巨額賠償金是證明疫苗危險的最直接證據。如果搜尋疫苗傷害賠償計劃,則會找到一個看似公平公正的資訊網站:國家疫苗資訊中心(National Vaccine Information Center)。然而,這個網站其實是跟該計劃完全無關的私人組織,也是著名陰謀論者艾力克斯‧瓊斯(Alex Jones)最愛引用的網站之一,他聲稱該組織為「揭露疫苗危險的知情組織」。

 

  國家疫苗資訊中心的負責人芭芭拉‧洛‧費雪(Barbara Loe Fisher)曾多次現身瓊斯的節目,甚至控訴疫苗接種已經變成政治工具,其邪惡的終極目標是取得「所有美國人的DNA」。瓊斯更推波助瀾指責歐巴馬:「所以他們把疫苗監控系統當成醫療系統的架構,然後利用生物學家恢復優生學,從而接管整個醫療保健制度。」就這樣,陰謀論者從一個關於流感疫苗的問題,無限聯想發展為「國家支持種族滅絕」的陰謀理論。「反疫苗運動」之所以在全世界蔓延,始作俑者正是這些陰謀論者。多年來,無論疫苗傷害賠償計劃的賠償太多還是太少,都會遭到他們的批評。

 

俄亥俄洲高中生Ethan Lindenberger的父母是疫苗陰謀論者,但他從十六歲便自行蒐集相關資訊,並且一到法定年齡就立刻幫自己注射疫苗。他公開撻伐那些不給子女注射疫苗的家長,因此受邀到美國國家參議院報告。

 

  疫苗傷害賠償計劃在1988年支付了第一筆賠償金,但它的成立過程要再往前推十幾年才能理解。1970年春天,八個月大的安妮塔‧雷耶斯(Anita Reyes)接受口服式小兒麻痺疫苗後,雙腿停止了活動。這是典型的小兒麻痹症,癱瘓隨後向上蔓延至她的腰部,最終導致永久性損傷。

 

  她的父親對疫苗製造商「惠氏實驗室」提起訴訟,當時的小兒麻痺疫苗含有一種活性病毒,這種病毒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會引發小兒麻痺症。陪審團最後判給雷耶斯一家20萬美元的賠償,理由是雖然疫苗已知具有導致小兒麻痹症的風險,但家屬並沒有得到適當的提醒。小兒麻痹症過去在每年造成成千上萬的美國兒童永久癱瘓(1952年在美國達到巔峰,約有21000起病例),但接種疫苗確實比不接種疫苗的患病風險低得多。

 

  隨著小兒麻痹症等古老疾病從人們的記憶中逐漸消失,民眾擔心的事情反而變成會不會得到與疫苗有關的疾病。在七O和八O年代,針對疫苗製造商的訴訟案件開始成為新聞焦點,百日咳疫苗特別受到矚目,因為它與腦部病變的病例有關。而醫療糾紛也從1978年的一起訴訟增加到1984年的73起,平均索賠金額從1000萬美元增長至4700萬美元。

 

  塔夫斯大學醫學院兒科傳染病主任科迪‧邁斯納(Cody Meissner)指出,雖然好幾個案例「缺乏科學證據」,但法院最後還是判了賠償,他強調:「因為被告不可能證明兩者完全無關。」換句話說,如果孩子接種疫苗不久後染上疾病,很容易被認定兩者具有因果關係,而從技術面來說,被告也不可能證明疫苗並非主因。

 

  由於疫苗接種訴訟案經常關乎兒童的永久性傷害,這些案件不僅讓被告難以反駁,而且賠償代價極其高昂。這些因素讓生產疫苗的藥廠開始改變想法:開發新藥的過程既昂貴又耗時,如果新藥沒辦法賺更多錢也不可能進行。而且雖然開發新疫苗能預防成千上萬的致命疾病,產生的副作用也比較少,但只要遇到幾個特殊情況就可能面臨數百萬美元的官司案件。對藥廠來說,「疫苗」變成了毫無商業價值的燙手山芋,並在七O和八O年代紛紛退出疫苗生產。

 

  在此期間,政府越來越擔心國家疫苗供應的穩定性,但藥廠又缺乏投資和開發新疫苗的商業動機。基於上述原因,美國國會在1986年通過了《全國兒童疫苗傷害法案》(National Childhood Vaccine Injury Act,俗稱疫苗法案)保護藥廠免受進一步的訴訟賠償。

 

  從那時起,只要是聲稱受到疫苗傷害或因此得病的人都轉向「疫苗傷害賠償計劃」求償,而不是控告製藥公司。當請願者控訴受到傷害時,奈爾和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其他十名醫生組成的團隊會先查閱其醫療記錄,然後評估該案是否應該在「疫苗法庭」(聯邦索賠法院專門審理疫苗損傷案件的法庭)進行賠償或辯護。

 

2019年美國反疫苗熱點圖。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教授諾拉‧弗里曼‧恩斯隆(Nora Freeman Engstrom)指出:「設立疫苗傷害賠償計劃是一個交換條件。」因接種疫苗而受傷的人放棄透過傳統司法體系尋求賠償的權利,換取迅速且一定金額的補償,國會也要求該計畫盡可能「迅速、簡單、確實與慷慨地」處理索賠案件。如果政府為了集體利益而限縮個人權利,那政府就應該承擔後果。正如一份法律評論所說:「其目的是為了補償那些在使用公眾福利時受傷的兒童。」

 

  但恩斯隆在2015年對該計劃的分析中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只有大約四分之一的請願得到賠償,而且通常都不是即時拿到,平均來說疫苗傷害索賠比醫療事故索賠的裁決時間還要長,恩斯隆寫道:「疫苗傷害賠償計劃根本沒有像支持者預測的那樣始終如一,能迅速且容易地取得賠償。」

 

  不過,自從恩斯隆的分析發表以後,情況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該計劃過去原本否決掉絕大部分的索賠,但在2015年至2019年間,有77%的索賠最後得到賠償。2004年,疫苗傷害賠償計劃僅賠償了57例;到了2017年,該計劃賠償了706例,恩斯隆認為這是「巨大的轉變」。

 

  雖然這種變化更貼近疫苗傷害賠償計劃成立的初衷,但賠償金額反倒影響民眾對疫苗風險的看法,並助長了疫苗陰謀論。從2006年的5400萬美元低點開始,2017年該計劃的總支出穩定增長至2.82億美元,而2019年有望超過這個數字。

 

  這段期間,民眾對製藥產業的質疑聲浪日益高漲,網路陰謀論也比過去更容易散播。2019年初,奈爾、邁斯納和德國麻疹疫苗發明者史丹利‧普羅特金(Stanley Plotkin)試圖聯手解決民眾日益增長的疫苗恐慌情緒,指出天價賠償金誇大了實際風險,他們在《美國醫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寫道:「雖然疫苗傷害賠償計劃可能會助長疫苗安全性的質疑聲浪,但它的存在促使人們更願意接受為公共利益著想的疫苗接種,對於認為自己因公共利益而受傷的人來說也是人道的解決方案。」

 

1894年的反疫苗漫畫。

 

  事實證明,「感覺受到傷害」比法律預期的更難判定。雷耶斯的案例看似最簡單直接:一名兒童接受口服式小兒麻痺疫苗後,卻得了小兒麻痺症。但即使是這麼明顯的案例,也很難確定疾病是否由疫苗引起——除非患者是在密閉的隔離室受到監測,才能確保沒有其他接觸小兒麻痺病毒的情況發生。

 

  為了規範和加速賠償程序,大部分案件是依據一份「疫苗傷害表」文件(1986年的法案規定該文件必須存在)來決定。它詳細描述了無數的疾病、殘疾和傷害,正如奈爾所說:「如果沒有發現其他可能原因,就會假定傷害是由疫苗造成。」簡單來說,如果申請者在接種疫苗後的一段時間內經歷到文件列出的其中一種傷害或疾病,就會直接判定兩者具有因果關係。這種做法與假定被告無罪的刑事案件不同,疫苗賠償案件直接假定疫苗為主因,除非有別的因素能證明不是。因此,正如疫苗傷害賠償計劃的網站所言:「成功獲得賠償的請願案件,並非代表傷害一定是由疫苗造成。」

 

  該計劃估計,約有70%的賠償是透過協商談判達成結果,也就是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無法得出「疫苗直接造成傷害」結論,只能假設傷害是由疫苗造成。考慮到這一點,疫苗傷害表的清單很長且定期擴增,這部分解釋了疫苗賠償支出穩定增長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自閉症並沒有包含在清單裡。21世紀初,該計劃開始收到大量關於自閉症的索賠申請。起因是多年前發表在《刺胳針》(The Lancet)的一項研究提及疫苗與自閉症的關連性而引發全球熱議,但最後受到醫學界譴責被撤回。論文提及的關連性成為無數科學研究的主題,但沒有任何研究發現兩者具有關連。這也導致疫苗賠償史上最大規模的訴訟案件,自2010年以來,已有超過5000個病例控訴疫苗造成自閉症。疫苗傷害賠償計劃沒有單獨聽取案件,而是設立「自閉症訴訟綜合程序」的法律調查,最終發現疫苗與自閉症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依據現有的證據,奈爾仍然肯定地否認自閉症是疫苗造成的其中一種傷害。

 

「成功獲得賠償的請願案件,並非代表傷害一定是由疫苗造成。」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資料顯示,美國每年平均發放約三億劑疫苗,該計劃平均每年收到約500份請願書,其中約三分之二最終獲得賠償,大約每100萬劑疫苗接種才會收到一次賠償要求。而且根據估計,高達70%的賠償無法證明由疫苗引起,因此接種疫苗造成傷害或疾病的發生率大約只有450萬分之一。

 

  邁斯納提到:「我不認為哪個醫生敢掛保證『疫苗百分之百安全』。」但很多醫生還是這樣告訴施打疫苗的人。這是因為與其長篇大論探討每種風險的可能性,多數醫生傾向於考量最糟的狀況,並且只給出最重要的建議,也就是「疫苗能拯救生命;疫苗很安全;一定要接種疫苗」。就像如果一個人說「飲用水很安全」,他並不是為了掩蓋水會傳播腸胃炎的事實。

 

  跟生活中的所有事情一樣,疫苗不是毫無風險,疫苗在很少數的情況下會有副作用,就像只要開車就可能因車禍死亡。當疫苗在20世紀中期被迅速採用作為普遍的預防措施時,旨在謀取更大的公共利益而承擔一小部分的個人風險。整體來說不打疫苗的得病率肯定更高,所引發的公共衛生代價更會波及整個社會。

 

 

參考報導:Atlan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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