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MeToo運動爆發,許多有權有勢的名人接連被指控性行為不端。這些加害者(無論男性女性)雖然受到嚴厲的社會輿論制裁,但有些人沒多久便開始談論自己的復出之路。隨著喜劇演員路易士‧C‧K(Louis C.K.)重返舞台、前美國參議員艾爾‧弗蘭肯(Al Franken)推出新廣播節目、政治記者馬克‧哈爾博林(Mark Halperin)在廣播發表評論和出版新書,他們重操舊業的速度似乎正在加快。
這些人被指控的惡行不同,表達悔意的方式各不相同,這也衍伸出另一個問題:救贖是否可能?畢竟,監獄裡的罪犯若服滿刑期,也能/必須回歸社會,我們不可能永遠「流放」這些犯錯的人。但這條贖罪之路應該長什麼模樣?誰可以得到改過自新的機會?要過多久才可以?目前似乎沒有這樣的機制,人們只有辦法談論復仇,卻沒有辦法談論救贖。
社會活動家塔拉娜‧伯克(Tarana Burke)說:「我們必須解決誰能回歸,以及誰不能回歸的問題。」她認為重點仍然在於維護倖存者,但她也承認社會必須更關注後續的修復,不是為了罪犯而是為了真正且持久的改變,她說:「如果我們不研究加害者怎麼演變成加害者,以及怎麼讓他們改過自新,那我們就永遠無法實現沒有性暴力的文化。把問題堆在路邊不是解決辦法,但讓加害者從後門偷溜逃走,假裝事情沒有發生過也不是答案。我們應該期盼把問題解決,讓加害者意識到問題嚴重性,並希望他們改正錯誤行為。」
有些人認為這場運動的未來取決於加害者的救贖之路,性侵犯預防專家瓊‧塔巴齊尼克(Joan Tabachnick)表示,讓受害者說出真相是關鍵的第一步,但為了運動的持續發展,#MeToo還需要超越現階段,創造讓加害者承認「是的,我做過這些壞事」的機會與空間。塔巴齊尼克指出,這不是要讓「加害者擺脫麻煩」,而是讓「他們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哈爾博林是嘗試認錯的加害者之一。大約一年半前,他因被多人指控性侵犯、強迫接觸和猥褻行為而遭到解雇,幾個月後他現身邁克‧斯梅科尼什(Michael Smerconish)在天狼星衛星廣播(SiriusXM)的節目,對那些曾被他傷害的女性再次致歉。
他談到自己幫助更生人重新融入社會的志工服務,以及他與女性進行「數百次」的對談,並「真正理解到性騷擾帶來的極大痛苦」。他說:「我知道我需要繼續成長。當我犯錯時我不是完美的人,我現在也不完美,我也很樂意被完美的人糾正。但是,我也想變成可以繼續工作的人。」
然而,接不接受懺悔因人而異,有些人感受不到他們的悔意,哈爾博林的指控者之一戴安娜‧梅(Dianna May)說:「他給我的感覺就像按照流程做事,他真正關心的似乎只有如何重建事業。」
哈爾博林拒絕對此發表評論。他先前承認大部分的指控,包括粗暴具侵略性的不當行為,但他也否認其他更重大的指控,包括人身攻擊和恐嚇。對梅來說,他並沒有在救贖之路上邁出關鍵的第一步,也就是完全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並對所有被他傷害過的人做出直接、個人、具體且真摯的道歉。
梅聲明自己並不反對救贖的想法,因為她原諒過另一名男性做出的不當行為,這名男性真誠地道歉和認錯悔改,她說:「我不會因為自己是記仇、報復心強的人,就繼續對他們窮追猛打。要得到受害者的原諒並不簡單,而我沒有看到哈爾博林的誠意和付出。」
但其他人,例如哈爾博林的出版商、雷根藝術公司(Regan Arts)負責人茱蒂絲‧雷根(Judith Regan)則認為,他的道歉和付出的代價應該夠多了,雷根說:「他受到嚴厲的批評和羞辱,他失去所有的工作。我認為作為一個社會,我們不能讓所有犯過錯的人都永遠蒙羞,永無翻身的機會……就馬克‧哈爾博林而言,他在自己的公寓裡寫書,我不覺得有什麼壞處。」
所以我們該如何決定誰可以捲土重來?在什麼情況和條件之下?如果是刑事犯罪,我們有法官與量刑指南,但在法律體制外,是否能找到方法衡量這種行為的嚴重程度、道歉的誠意、風險與所有無形的因素,從而決定誰能得到第二次的機會?紐約大學倫理學家亞瑟‧卡普蘭(Arthur Caplan)說:「這裡面沒有演算法或公式,道德規範相當複雜。」律師阿里‧威肯菲爾德(Ari Wilkenfeld)也同意說:「這種是很主觀,但我真心認為,當我們發現時就會知道。」
威肯菲爾德已經為性騷擾受害者擔任律師長達二十年,其中一人的指控導致《今日秀》(Today Show)前共同主持人馬特‧勞爾(Matt Lauer)下台。威肯菲爾德與致力消除新聞編輯室性騷擾的非營利組織「前進新聞」(Press Forward)合作,試圖構想一條改過自新的路線圖,或者至少理出一個粗略的指南。他認為真摯的道歉是第一步,但加害者還需要參與修復的過程,讓這些曾經是問題一份子的人,成為解決問題的一部分。
威肯菲爾德說:「運動已經進行兩年,但進度令人失望,因為我們需要繼續把那些危險份子逐出職場,同時我們也應該讓已經學到教訓,而且願意向別人分享經驗的人重返職場。這樣做比起終身流放更有意義。」
但對許多人來說,救贖的想法既不成熟,也可能造成誤導。威爾斯利學院知名的女性與性別研究客座教授雷伊‧吉爾摩(Leigh Gilmore)指出,人們應該更關心幫助受害者找回失去的東西。她問道:「你要怎麼讓毀掉你事業的前輩回歸?你要怎麼讓佔你便宜的老闆回歸?我認為應該先著手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是想著怎麼讓加害者重回職場和延續他們的事業。」
前電影製作人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的指控者之一、模特兒兼演員佐伊‧布洛克(Zoe Brock)也認為這麼做可能造成誤導,而且有損運動至今取得的進展,她說:「好像加害者只要先暫時避避風頭,然後就能重回檯面。我認為我們所面臨的巨大危險仍在持續,我懇求所有人:永遠不要為此自滿。」
不過也有堅定為倖存者捍衛權益的人士認為,罪犯的救贖之路與大多數受害者的期望並不矛盾,芝加哥反性剝削聯盟執行董事凱西‧摩里斯‧霍夫(Kaethe Morris Hoffer)說:「很少倖存者的目標是復仇,或者徹底毀掉加害者的人生,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期盼的是『加害者對自己所造成的痛苦負責,承諾改過自新,避免繼續傷害其他人』。」
當然,捲土重來的機會可能不屬於那些累犯,但還有許多性騷擾者屬於情節較輕的另一端,加州柏克萊的執業律師艾咪‧奧本海默(Amy Oppenheimer)說:「我負責的案子都是一些越界的人,他們沒有適當拿捏手上的權力而做得太過火,但他們是可以改正的。」
奧本海默回憶起一名與她共事過、極其高傲的主管:第一次見面時,這名主管就對她咆哮、貶低和辱罵難聽的字眼,但當她告知其行為不恰當後,他便停止這些行為,她回憶說:「他開始哭泣。很顯然有些惡行難以改變,但事實是有些東西可以被改正與解決。」
原文出處:N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