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哲學家瑪莎‧納思邦(Martha Nussbaum)在《波士頓評論》(Boston Review)發表的新文章提出,現代的女性主義運動花費太多時間在「報復」,推動這些運動者的契機為「狂怒」(Fury)。納思邦認為,狂怒並非「絕對不好」,但「只有狂怒」而沒有其他東西(例如正確的結盟策略,或合理的辨識「並非所有男性皆為敵人」的能力),這樣的運動註定使狂怒者自我變形,最終帶來自我與他人的毀滅。
納思邦從古希臘戲劇談起:當特洛伊戰爭結束時,高貴的特洛伊女王赫庫芭(Hecuba)承擔了許多損失:她的丈夫、孩子、祖國都毀於戰火。然而,此時她還是個可敬的人,她心中仍存有愛、仍有信任和維繫友誼的能力,也會主動關懷他人。但隨後她遭到背叛,這起事件重創她整個人格:赫庫芭委託摯友波呂梅斯托為她照顧唯一在世的孩子,但波呂梅斯托卻為了錢謀殺這個孩子。這是歐里庇德斯的《赫庫芭》的核心事件,是特洛伊戰爭故事中一個不尋常的版本,其道德醜陋得令人震驚,但仍是悲劇經典中最為深刻的戲劇。
從赫庫芭得知波呂梅斯托背叛的那一刻起,她就變成了另一個人。她再也無法信任任何人、不願被說服,變得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一心只想著復仇。她殺死了波呂梅斯托的所有孩子,將波呂梅斯托的雙眼挖出——象徵兩人過往的情誼徹底斷絕,同時也象徵她從此拒絕友好信任的可能性。瞎眼的波呂梅斯托在舞台上用四肢爬行,彷彿他生來就是野獸。在這齣戲劇的最後,預言說赫庫芭將變成一隻狗(古希臘人將狗與瘋狂追逐獵物和缺乏人際互動關聯在一起)。正如但丁在《神曲:地獄篇》總結赫庫芭的故事:「她精神錯亂如狗那樣狂吠:痛苦將她的思想扭曲至此。」
赫庫芭不僅悲痛欲絕,其道德人格的核心也深受打擊。她再也無法維持那些曾經將她定義為人、朋友與公民的美德。在描寫她的轉變時,歐里庇德斯顯然反轉了艾斯奇勒斯的最後一部劇作《奧瑞斯提亞》(Oresteia)所描繪的公民身份和人類社會的神話創造,在當時是著名的雅典民主創造故事。傳說中,冷酷無情的復仇女神們最早跟狗一樣整天嗅聞獵物的氣味,她們沒有愛或正義。但在戲劇的最後,她們同意相信女神雅典娜的承諾,轉而採用「溫和性情」和「公共有好的心態」的新思維方式。她們站起身接受了成年公民的長袍,慶祝這座城市遵守法紀的正義。
艾斯奇勒斯的道德觀點是,一個政治群體必須拋棄對復仇過度執著的追求,不是把獵取獵物為重心,而是採取以法治和福祉為導向的正義,以制止不當行為和創造繁榮為目的。然而,對歐里庇德斯來說,道德創傷會導致信任和其他相關美德的崩毀,從而產生一種沉溺於復仇、對真正正義的拙劣模仿。
對女性主義者來說,相信受害者(女性與其它受不公對待者)永遠是純潔正義的觀點很具吸引力。她們通常受到一種流行的現代哲學觀點影響:善意不受人們無法控制的意外事件所影響。康德(Immanuel Kant)是這種觀點最具影響力的源頭之一,他在1785年的《道德形上學基礎》(Groundwork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指出,即使善意不可能成就所有事情,「但它就像一顆寶石閃耀著自身光芒,本身就具有完整的價值。它的有效或無效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價值」。寶石的形象顯然暗示著,意志不會被相同的外部環境所腐蝕。持這種觀點的人或許還受著名的心理學假說「公平世界」影響:苦難降臨必然是罪有應得,如非應得就必毫髮無傷。
現代女性主義者確實有許多強烈理由堅持康德的觀點。「指責受害者」就是一種普遍存在的主從關係策略,編造自身的道德優越性對支配者而言輕而易舉,他們將從屬者描繪成「因智力和道德上卑劣,理應居於從屬地位」。這也是殖民者將侵略行為「合理化」的典型藉口,他們聲稱從屬者跟孩子一樣,需要受到嚴格的控制。沒有一個從屬群體不被系統性地指控存在道德缺陷,這些指控則間接否認統治者對從屬者所造成的傷害。
整體來說,這就是我們眼前的世界。首先,統治者通常有一種缺損的道德文化,從許多方面把統治進行合理化,尤其是指責受害者。其次,他們為了鞏固自身權力,往往會在從屬群體中鼓勵奴性,以及自主性和勇氣的缺乏。他們還會用殘酷手段造成創傷,其目的之一是讓受害者的心智崩潰。有時他們會失敗:人有很強的適應能力和洞察力,確實可能在惡劣的環境仍像寶石那樣閃閃發光;但有時他們會成功,而這種成功是統治者最深層的道德罪行。
納思邦提到,女性主義者對被害者無辜的確信,相信有些規範具有無條件的至高性,其實是接近於康德主義的,「保護被害人」是她們至高無上的信條。納思邦沒有說這樣「絕對不好」,但光是如此並不足夠。
哲學家麗莎‧特斯曼(Lisa Tessman)對美德提出更具價值的觀點。她認為,與系統性不公正行為的抗爭,需要一系列在抗爭背景下是道德的特質——有助於推動目標,但不是運動者努力想過上好生活的必要因素。例如,在政治鬥爭中可能需要不加以批判的忠誠和團結,但這種忠誠和團結可能無法使我們獲得最好、最互惠的友誼。
考量到兩種情況密切相關,這讓我們回到歐里庇得斯的戲劇。首先是對「另一邊」的信任與友好的否定,其次是報復性的憤怒。特斯曼明確地評論了後者:她說這種類型的受害者憤怒對政治鬥爭有其效果,但它也可能變得過度和偏執,導致自我變形與扭曲。因此,人們面臨悲劇性的選擇:不是無法適應最具力度的抗爭,就是做完但失去某些完整高尚道德人格的豐富性。
納思邦同意兩種情況都存在人格的扭曲,但她不同意這種扭曲對於訴求平等的抗爭有效,她說:「我們終究沒有悲劇性的選擇,儘管我們確實面臨極其困難的抗爭,但如果我們的長遠目標是在未來和解共生,我們最好知道如何避免陷入這個名為美德的重負。」
讓我們思考對「另一邊」所有人的不信任。赫庫芭只知道波呂梅斯托不值得信任,但她由此斷定所有人都不值得信任,這是女性主義運動常見的行為。在納思邦生長的時代,異性戀女性經常被指責對女性主義不忠誠,一些女性主義團體甚至建議成員不要與男性進行專業方面的合作(其他爭取平等的運動也能看見同樣的趨勢)。
納思邦認為,如果我們不能仔細辨識「另一邊帶有善意的人」與之合作,就沒有可能達成最終的和解。因此,拒絕信任並不是特斯曼所說的「重負下的美德」:它是沒有效的,而且阻礙了抗爭的進展。
的確,抗爭有時需要沒有可證明確鑿意圖的信任,納爾遜‧曼德拉(Nelson Mandela)就是很好的例子。在整個南非抗爭期間,他和白人盟友建立了密切關係,包括里沃尼亞審判的共同被告丹尼斯‧戈德堡(Denis Goldberg),以及後來著名的大法官奧比‧薩克斯(Albie Sachs)。這些友誼經過多年的仔細篩選,部分是透過曼德拉與南非猶太人社區的緊密關係。
上面的信任關係具有良好的基礎,但曼德拉也曾試過有風險的信任關係。在2013年曼德拉葬禮的報導中,一位中年警察淚流滿面地回憶1994年曼德拉總統就職遊行的景象。當曼德拉下車和一群年輕警察交談時(當然他們都是白人),他握著年輕警察們的手說:「我們相信你們,我們信任你們。」這群警察原本以為曼德拉對他們懷有敵意和報復心態,但曼德拉卻對他們展現了信任。這跟薩克斯、戈德堡和其他盟友不同,這種信任並不是搏感情爭取,也不是經過仔細篩選。但這些人很年輕可塑性高,曼德拉透過友好與信任的方式贏得了對方的友好與信任。納思邦認為,這是所有運動都該走的正確方向:如果沒有信任(當然信任從來不可能絕對安全),就沒有共同體的希望。
納思邦接著談到憤怒。女性主義者將憤怒想像成強而有力的抗議,與奴性的不作為完全相反。如此一來,憤怒顯得特別強大,而且有其必要性。然而,憤怒也必須做出區別。如果分析憤怒的組成部分,它包括:感知到錯誤行為所帶來的痛苦,錯誤行為影響到憤怒者本人,或者他關心在意的人事物。納思邦提到,光是這樣就已經具備很多犯錯的空間:憤怒者對於行為是錯誤導致還是偶然導致可能存在誤判;憤怒者對重要性的判斷也可能存在錯誤。但如果假設這些想法經得起推敲:那麼憤怒(至此)是對錯誤行為的適當反應。它表達了一項要求: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不應該再次發生。它提及過往但面向未來,並計畫修補未來的世界。
納思邦將這種憤怒稱為過渡性憤怒(transition anger),它記錄了已經發生的事情,並轉向未來尋求補救機會。但這種憤怒只會是階段,而不會是「整個運動本身」。過渡性憤怒可能伴隨懲罰罪犯的提議,但這些提議將以一種或多種面向未來的方式理解懲罰:作為改革,作為重要規範的表述,作為對違反者的「具體威懾」,作為其他企圖進行類似罪行的違反者的「普通威懾」。
過渡性憤怒對於追求公平正義確實重要。它是一種憤怒的反抗,而反抗本身很重要,它能引起人們對錯誤和不平等的注意力,並鼓勵人們設法解決問題。過渡性憤怒也不會造成人格的「重負」。它直接面對問題,想像解決問題的方法,令人感到振奮和自由,不會有帶來偏執或扭曲的風險。
但現實是,這並非所有人通常用憤怒表達的意思。憤怒極少存在其他因素:往往都是希望報復加害者使其承受同等的痛苦。過渡性憤怒能夠賦予懲罰有效的作用,所以要區別未來導向型和單純過去導向型的報復很棘手。但人們對未來福祉的定位通常並不純粹。受到攻擊時,他們的衝動便是反擊。他們很容易幻想另一邊的疼痛能平衡抵銷自身所承受的痛苦,這也是為何謀殺案受害者的親屬普遍支持死刑。但死刑從未被證明具有威懾價值,人們要求它只是因為報復比例適當性:讓受害者的死亡由罪犯的死亡償還。
我們都知道執著於報復性幻想或計畫對付待他們不公的受害者。事實上,所有的離婚和子女撫養權訴訟的實質內容都具有精神上的報復性質,極少以公平和整體福祉為目的。一項關於「受害者影響」陳述書對刑事審判作用的研究表明,這些陳述大多是為了提高懲罰程度的報復需求。然而,過去的傷痛已經過去,疼痛只會產生更多的疼痛,並不能修復原本所受的傷。痛苦與過去痛苦的比例本身,並不是嚴厲懲罰的理由,而且通常分散了人們對於修補未來的注意力。
西方和印度的哲學傳統都認為,普通的憤怒具報復性質,但過渡性憤怒是例外。重要的是該如何區別,但在整個哲學傳統中,這種區別從來沒有被明確地表述。
過渡性憤怒對抗爭有效,而且不會為人格帶來負擔;報復性憤怒會加重人格的負擔,而且在爭取平等的抗爭中並不總是有效。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承認並強調了這種區別,他認為人們在運動中的憤怒必須被淨化與疏導。他在1959年的一份聲明中,生動地描述了兩種類型的憤怒:「一種是發展健全的社會組織,以有效堅定的措施抵制任何阻礙進步的努力;另一種是受混亂和憤怒驅使的暴力反擊,意圖傷害對方。首先,它試圖製造傷痛來報復自己所受的苦難,這是懲罰性質的,而不是基進或建設性的方法。」
納思邦同意金恩的觀點:報復性憤怒對抗爭毫無幫助,因為它是混亂而不具建設性,也不是真正試圖創造更新更好東西的「基進」。金恩想要問責制、法律懲罰與共同價值的公開表達,他拒絕痛苦(因為造成痛苦很容易)、軟弱、愚蠢的以牙還牙。
納思邦認為,今天的女性主義也需要做出類似的區別。若憤怒表達有其根據,並且面向未來、帶有建設性的想法,拒絕以牙還牙的報復主義,以及讓人們期望透過團結一致創造基進的信任,那憤怒就會是強大而可貴的。如果沉溺於原始的報復主義,它既不強大也毫無價值,但我們都知道落入報復主義是人類普遍的弱點。如果我們清晰地看見報復主義在死刑背景下的弱點,那麼將報復主義作為女性主義運動的要素似乎顯得特別奇怪。
納思邦總結寫道:「然而,即使報復性憤怒和過渡性憤怒的區別已被言明並作為中心,但女性主義對憤怒價值的探討往往忽略掉這種區別,並盛氣凌人地淩駕之上——要改變人們知道存在一種非報復式憤怒的想法太困難了。但我們還是需要面對未來,為此我們需要一種不確定的信任與一種基進的愛。」
原文出處:Boston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