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裡的裸命:為何你的 NFT 有跟沒有一樣

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副教授若昂‧馬里諾蒂認為,許多公司在元宇宙宣稱的「所有權」與現實世界的所有權概念不同,而消費者則有被欺騙的疑慮。 

 

  2021 年,一家投資公司以約400萬美元購買了2000英畝的土地,這種事情通常不會登上頭條版面,但它所購買的土地卻是虛擬的,只存在於《The Sandbox》這個元宇宙平台上。透過在以太坊區塊鏈上購買792個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該公司擁有了相當於1200個城市街區的土地。

 

  但它真的擁有嗎?事實證明,元宇宙的合法所有權並沒有想像得那麼簡單。

 

  加密貨幣愛好者普遍認為,基於兩個原因,NFT讓我們在元宇宙中真正持有數位物品:去中心化和可互通性。這兩種技術特性讓一部分的人聲稱,NFT就是所有權毫無爭議的最佳證明,因為它能使用在各個元宇宙應用程式、環境和遊戲中。由於去中心化的特性,有些人還聲稱可以虛擬物品可以在區塊鏈上以任何價格購買與出售,無需得到任何人或公司的許可。

 

  儘管如此,虛擬「所有者」的法律地位其實複雜得多。事實上,目前元宇宙資產的所有權在英美法系中並不是由財產法所管轄,而是契約法。研究財產法、科技政策與法律所有權的學者、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副教授若昂‧馬里諾蒂(João Marinotti)認為,許多公司在元宇宙宣稱的「所有權」與現實世界的所有權概念不同,而消費者則有被欺騙的疑慮。

 

  當我們在元宇宙購買東西時,購買行為會在區塊鏈上被紀錄下來,這是一個無人控制的數位帳本,交易記錄也不能被刪除或更改。購買讓你擁有NFT的所有權,而它是一個獨一無二的位元串。NFT儲存在一個只有你自己可以打開的加密錢包裡,在元宇宙中無論走到哪裡都能「隨身攜帶」它,而每個NFT也都與一個特定的虛擬物品連結。

 

  由於NFT存在自己的加密錢包,我們很容易覺得沒有任何人能在未經許可讀取錢包與私人密鑰的情況下,奪走我們擁有的虛擬公寓、服裝或魔杖。正因如此,許多人以為NFT和數位物品是相同的東西,就連專家也經常把NFT與數位物品混為一談:因為NFT是個人資產,所以你也有權在虛擬世界中持有數位物品。

 

每個元宇宙平台的服務條款都是中心化的,而且完全受到單一公司控制,這對合法所有權來說是很大的問題。

 

  然而,當我們加入元宇宙平台時,必須先同意平台的服務條款、使用條款或使用者合約。這些都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定義了使用者和元宇宙平台的權利與義務。不幸的是,幾乎沒有人會認真讀完條款。在一項研究中,只有1.7%的使用者發現並質疑了服務條款內置入了「孩子轉讓條款」,其他人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自己的孩子無條件送給了實驗中虛構的線上服務提供者。

 

  正是這些冗長、複雜難懂的文件,讓元宇宙平台得以對虛擬所有權的做出解釋。與區塊鏈不同,每個元宇宙平台的服務條款都是中心化的,而且完全受到單一公司控制,這對合法所有權來說是很大的問題。

 

  可互通性和可攜性是元宇宙的特色,代表我們應該能隨身攜帶虛擬資產——人物化身、數位藝術品、魔杖道具等——穿梭在一個又一個的虛擬世界。然而,今天的虛擬世界彼此沒有關聯,NFT本身也沒有任何東西能將其標記(例如標記這是一根魔杖)。目前,每個平台都需要把NFT與其專有的數位資產串連才能使用。

 

  依據服務條款,我們購買的NFT與平台上所呈現的數位物品幾乎不是同一種東西。NFT存在於區塊鏈上,而元宇宙中的土地、商品和角色則存在於私人伺服器上,這些伺服器運行著專有的代碼,附有安全但不可讀取的資料庫。

 

  這意味著數位資產的所有視覺與功能(也是賦予NFT價值的東西)根本不存在於區塊鏈上,這些東西完全受私人平台控制,並且受到單方面的控制。

 

可怕的是,平台可以依據服務條款中止數位資產與原始NFT代碼的連結,合法地移除或禁止你的物品。

 

  更可怕的是,平台甚至可以依據服務條款中止數位資產與原始NFT代碼的連結,合法地移除或禁止你的物品。最終,即使你確實持有NFT代碼,也無法合法地擁有或使用數位資產本身,因為這些平台握有完全的控制權。

 

  例如,你可能在元宇宙中擁有一幅價值20萬美元的數位畫作,並把它掛在自己的虛擬公寓裡,但第二天你很可能會發現畫作被元宇宙平台禁用,而且儲存在專屬資料庫中的數位畫作也被移除。嚴格來說,你依然擁有存在於區塊鏈上的NFT及其原始碼,但當它的被元宇宙平台禁用而無法展示時,也就變得毫無價值。

 

  不可否認,這個舉例可能太極端,畢竟這對經營平台的公司來說不是一個明智的商業舉動,但法律並沒有禁止他們這樣做:這些平台擁有真正的最終決定權,而不是持有者。

 

  假如 《The Sandbox》「合理認為」使用者做出任何被平台禁止的行為(經過主觀判斷是否干擾了其他人),它就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任何人的帳戶,並從平台上刪除任何NFT物品。它有權這麼做,而且無須事先告知或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這些條款似乎還不夠令人擔憂,許多元宇宙平台甚至保留隨時修改服務條款的權利,而且很少或根本沒有通知使用者。這意味著使用者必須不斷地重整與重新閱讀冗長且複雜的條款,確保自己不會做出任何可能被平台禁止的行為,因為這樣會導致他們「購買」的資產,甚至整個帳戶被刪除。

 

  技術本身不會解決元宇宙中數位資產的真正所有權問題,根據目前的服務條款,NFT本身也無法繞過元宇宙平台獨自運作,而這些數位資產將繼續被平台集中管制。在等到元宇宙足夠成熟為它所允諾的樣子以前,法律改革和技術創新是必要的。

 

 

原文出處: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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