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7月13日,露絲‧埃利斯(Ruth Ellis)因謀殺罪名成為英國最後一位被處死的女人。她的死亡備受當時英國社會同情,並引發公眾對死刑的爭論和廢死運動的成立。英國在1965年實質上的廢止了死刑,並在1998年議會審議《人權法》及隔年簽署歐洲人權公約後,從此正式地拒絕死刑。
1926年生於英國威爾斯萊爾城的露絲‧埃利斯,在1939年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僅十四歲的她便離開學校做著女服務生的工作。十七歲搬到倫敦,並在一間夜總會擔任酒吧女侍和應召女郎,因為這類的工作薪酬比起工廠女工或文職工作高出許多。
1953年,露絲終於算是熬出了成績,她被提拔為夜總會經理。這時候的她擁有眾多追求者,慷慨地給予昂貴的禮物和獻上愛慕之意,同時還有一些明星朋友。終於,她遇見了大衛‧布萊克利(David Blakely),一名文質彬彬從公立學校畢業的公子哥,同時是個嗜酒如命的賽車手;儘管當時的大衛已經與另一名女子訂婚,但他仍然在幾週之內搬進了露絲位於夜總會樓上的住處。露絲曾為大衛懷孕四次,不過皆以墮胎收場,此時的她絲毫感受不到大衛願意重視且承擔這段關係。
因此,露絲開始與戴斯蒙德‧卡森(Desmond Cussen)約會,一名在二戰期間擔任英國皇家空軍轟炸機駕駛員,戰後則承接家族企業的煙草商。戴斯蒙德長露絲三歲,對她愛護有加並想娶她為妻,當露絲被夜總會從經理職位解雇時,他安排了倫敦的住處,露絲成為了他的情婦。
即使如此,露絲與大衛的關係仍然持續著,不過情況卻越來越糟。大衛對她暴力相向的情形越加頻繁,使她經常渾身是傷。雖然後來大衛曾對露絲求婚,而她也答應了,但在1955年1月時的一場爭吵中,大衛一記朝腹部的拳頭,使露絲再度流產。
事情終於在四月的復活節週末爆發,當時大衛躲著生病的露絲不肯見她,也不願回覆她絕望的來電,反倒出門與朋友廝混。週日晚上,積怨已久的露絲帶著左輪手槍,到了一間名叫「馬格達拉」的酒吧附近找尋大衛,她認為大衛會在那裡出沒。果不其然,大衛步出酒吧後就在人行道旁的報攤與露絲擦身而過,即使露絲對他說著:「你好,大衛。」但他仍裝作沒聽見。憤怒的露絲便大聲喊了大衛的名字,並從手提包拿出預藏的手槍,朝著他開槍。
第一槍並沒有射中大衛,聽見槍聲後的他拔腿就跑,但緊接著的第二發子彈擊中了他,大衛應聲倒臥在人行道上。然後,露絲走到了昔日愛人的身旁,近距離的朝他補了三槍,接著冷靜地對大衛同行的友人說:「你能幫我報警嗎?」一名正巧在酒吧裡喝酒的下班警察,立即地逮捕了露絲,將她手上仍冒著煙的手槍拿走,接著將她帶到警局。而身中數槍的大衛,在救護車送往醫院的途中宣告不治,驗屍報告顯示多處槍傷擊中了他的腸、肝、肺、主動脈和氣管。
露絲的審訊在兩個月後開庭,她沒有為自己辯護,並拒絕以精神錯亂的理由申辯。為期兩天的聽證會結束後,陪審團僅花了25分鐘便將她定罪,並判處絞刑(吊死),處刑日期訂在三個星期後的早晨。
除此之外,當露絲被告知不會有緩刑時,她依然維持著平靜和端莊的態度,在獄中讀聖經、玩拼字遊戲和寫遺書。她認為自已的確應該為殺了大衛而判處死刑,並告訴人們:「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很高興地赴死。」在最後的早晨,啜飲一杯白蘭地後,優雅地走向刑場。
當時的社會環境,公眾仍高度地支持對殺人犯處以死刑。而長年飽受暴力,最終槍殺不忠情人的露絲,被判處極度痛苦的絞刑,使此案在當時社會引起了廣大的爭議和同情。《每日鏡報》專欄作家在處刑當天發表了批評判決的文章;超過五萬人簽署請願書遞交給英國政府,但仍被保守黨內閣大臣駁回;英國百代紀錄片報導了露絲的處刑,公開地質疑這類極刑的使用;小說家雷蒙德‧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更用嚴厲的語氣寫給《標準晚報》,他描述這是「野蠻的中世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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